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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研究一般认为,大国竞争会导致合作困难、体系动荡,甚至国际冲突。但是对大湄公河次区域的经验观察发现:虽然大国竞争日趋激烈,但是该区域却出现了整体上合作与发展不断扩大和深化的良好局面。为什么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大国竞争能够促进地区合作呢?大国竞争在什么条件下能够促进体系层面的合作?又是如何促进合作的?现实主义从根本上认为国家间利益是冲突的,大国竞争会带来负面效应。自由制度主义对于大国竞争带来的各种制度现象持一种辩证分析的态度,但未能具体解释大国竞争何时促进合作、何时阻碍合作以及二者之间如何转化。自由建构主义和社会学等认为大国竞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合作,却没有具体回答合作是如何得以推进的。总之,既有文献各有灼见,但关于大国竞争与国际合作的学理研究仍有待进一步发展。在继承与发展既有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拟提出大国竞争促进区域合作的理论模型。该模型的前提条件是大国无战争以及全球化与复合相互依赖的国际政治现实与时代背景。该模型涉及的核心概念是“制度竞争”。制度竞争是当前大国竞争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在上述前提下,大国通过发起、主导和维持国际制度,来追求获得更大相对收益、提升制度权力和增加自身影响力的一项国家战略。本文认为,国际制度具有多重性,其既是一种大国为实现自身私利而推行的战略工具,又是一种服务于区域公共利益、满足小国公共需求的国际公共产品,并且可以在实践过程中重新塑造和界定所有参与国的身份、偏好和利益。正是因为国际制度的这种多重性,大国之间才可以国际制度为载体展开对区域合作主导权与区域影响力的争夺,制度竞争也有了持续发挥促进区域合作效用的可能。该模型的具体作用机制包含两个过程。过程一:小国对于公共产品的需求随着自身发展与现实情况的改变而不断发生变化,由于大国竞争的存在,相关大国得以敏锐感知到这种需求的变化,并结合自身相较于其他大国的比较优势积极迎合需求,从而推动了制度竞争情境的出现。过程二:制度竞争可以通过调动和激发小国能动性推动大国社会化与制度建设,进而促进区域合作;小国能动性是指小国平衡大国和借重大国的能力;大国被社会化意味着大国逐渐内化了地区合作规范,重新界定了自己的身份和利益,尤其是将自身私利转变为区域公共利益,实现了私利与公利的认同;制度建设包括制度化、制度之间的良性互动以及务实合作。在制度竞争过程中,制度建设与大国社会化是相互影响、相互建构的,在循环往复的过程中,区域合作与发展得以不断前进。本文以中国、美国和日本在大湄公河次区域的竞争为案例,对该理论模型进行了检验。冷战结束以来,湄公河地区的跨境水资源开发、非传统安全以及经贸与基础设施建设等主要公共需求随着时间更迭、区域发展以及重大突发事件等不断发生变化。通过发挥比较优势感知与迎合这种公共需求变化,中国参与并主导了澜湄综合执法安全合作中心以及澜湄合作等国际机制,美国发起并主导了湄公河下游倡议与湄公河下游之友等国际机制,日本参与并主导了GMS合作机制与日湄峰会。中美日与湄公河国家的双向互动共同推动了湄公河地区制度竞争情境的出现。2010年湄公河流域爆发重大旱灾,将该地区跨境水资源管理需求推向前台。在这次突发自然灾害中,美国和日本以此为机,渲染“中国大坝威胁论”和“中国环境威胁论”。中国则反应迅速,采取多项措施尽力缓解负面影响。而湄公河国家既借美日之手向中国施加压力,又没有因此疏远中国,同时通过召开国际会议明确传达了自己希望通过多方合作共同推动跨境水资源管理进展的需求。该事件使中国、美国和日本充分认识到了水资源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纷纷调整了各自的政策和利益认知。中国、美国和日本相继发起并建立了澜湄水资源合作中心、湄公河水数据倡议以及绿色湄公河论坛等专门的水资源管理合作机制,并积极与湄公河国家开展多项务实合作。最终,大国制度竞争推动了大湄公河次区域跨境水资源管理议题的发展,使该领域区域合作得到加强。未来,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大国竞争仍将持续存在,仍然不乏产生分歧和冲突的可能,但是被社会化后的中美日已不再仅是各自为政,而是已经开始开展大国彼此间的协调和沟通。制度竞争在促进区域合作方面仍然有持续发挥作用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