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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对于遭受灾害、失去劳动能力者及低收入公民给予物质救助,以维持其最低生活标准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社会救助制度既是一项针对贫困现象而制定的保障制度,也是社会保障制度中最低层次的措施和手段。“我国宪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由此可知社会救助具有着宪法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1年7月1日起公布实施,则进一步引发了人们对于同属社会保障法的,被称为“最后一道防护线的”社会救助立法的高度关注。社会救助的实施目的是消除绝对的贫困,体现了公平原则,同时也使社会中没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成员的生存权利得以实现。我们国家一直比较重视社会救助制度和机制的建设,现如今已经基本形成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救助法律制度,为公民的社会救济和救助提供了法律依据。本文从我国现代社会法治建设入手,坚持以人权保障为理念,以法理分析为基础,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救助法律制度进行研究。分析了社会救助法律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并从思想理念、监督力度和立法技术等层面的现实问题进行了较全面和更深层次的思考。在此基础上进而提出更加完善的建议,以期能使社会救助的法律地位得到提高,并体现出其保障公民基本生存权的功能,最终维护社会稳定。笔者认为构建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的完善,应采取科学的立法标准。在立法过程中应与我国的社会发展相辅,建立城乡救助立法一体化,完善司法救助监督机制建设。本文以法律建设为路径,依法学理论出为发点,指出社会救助在维护公民的生存权、发展权以及社会权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运用公平与正义的价值分析方法,以人权保障为目的,提出了社会公民共同参与的国家社会救助理念。并论述了我国社会救助立法的基本原则,明确我国救助法律制度的全方位多层次基本框架。本文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本部分对社会救助制度做了概括与界定。主要是从人权思想和理念两方面分析,对社会救助制度的法学基础加以阐述,并对社会救助制度的价值基础定位进行探讨。第二部分:我国社会救助法律制度。本部分对中国古代和近代社会救助制度的历史变迁,以及我国当代社会救助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历史为镜、从现实着眼,为促进我国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寻根溯源。第三部分:国外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的沿革。本部分主要对发达国家中英国、美国、瑞士和拉美一些国家进行考察。对它们的社会救助法律制度和实践加以对应梳理,研究了发达国家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的一般特征,并从比较和分析中找出可供我国社会救助法律制度学习和借鉴的经验。第四部分:完善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基本思路。本部分通过树立救助制度新理念,以创新机制、具体建设举措为路径,推动社会救助制度建设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