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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城市是集聚效益综合作用的有机组合系统,在集聚“引力”与扩散“斥力”交互作用中,其规模及效能不断演进优化,逐渐形成具有集群化特征的基本区域发展单元。事实上,在特定区域空间上,不同城市间形成经济上相互依赖、职能上各有分工、规模上存在等级差别的城市体系,即城市群,已经成为区域经济布局及调控的基本空间单元。土地作为经济活动的基本空间载体,其获取成本是城市集聚离心力的诱导因素。一方面,土地经济价值的空间差异和梯度分布是微观经济主体区位选择的依据;另一方面,土地的不可流动性和稀缺性是经济活动持续集聚的约束性因素。因此,在完整的城市体系单元中,探讨土地成本与城市集聚的相关关系,对优化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选址,完善城市功能和优化城市群空间结构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从城市集聚效益和集聚成本的视角,探讨城市群内部土地成本与城市集聚互动机制。主要研究内容及成果包括以下四个方面:首先,在梳理国内外文献基础上,确定本研究中城市集聚的内涵和研究边界,指出城市集聚是集聚经济发展到城市群经济阶段的产物,是企业内分工、专业化分工、多样化分工以及区域分工在空间上不断优化重组的结果。从城市集聚的经济性(集聚效益)与不经济性(集聚成本)特征引出研究土地成本与城市集聚关系的逻辑起点。基于城市金字塔体系理论,构建“单中心多层次城市体系中城市”向心力导向下的集聚流-集聚度空间演变模型,揭示城市集聚的形成机理,提出城市集聚空间分布“S”曲线假说。其次,在理论层面上,利用级差地租理论和累积因果理论解释土地成本在城市群中的梯度分布规律,运用过滤理论阐释土地成本对城市集聚效益的约束特征。从土地供给侧和需求侧视角解析土地成本过滤效应:在供给侧,土地供给的有限性削减微观经济主体从土地中获取的剩余;在需求侧,土地成本对居民住宅消费效用、企业区位选择效用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引致效用存在约束作用,并通过构建土地资本模型详解土地成本对企业选址的作用。在实证层面上,VAR模型实证结果表明土地成本对城市集聚的传导力存在等级差异:无论在长期内还是短期,高集聚度城市商业服务业用地成本过滤效应更显著;中等集聚度城市在短期工业用地成本传导力强,而从长期看,商业服务业用地成本传导力明显;低集聚度城市短期内工业用地成本传导力强,长期看居住用地成本传导力强,且商业服务业传导力下降为负值。静态面板回归模型检验结果显示,工业用地成本约为500元时,对城市集聚效益产生过滤效应,上升至600元左右时,对工业集聚效益产生约束性作用。再次,城市集聚度测算结果显示,2006-2015年京津冀城市集聚度总体上呈增长趋势;区域特定方向差异指数表明京津冀城市间集聚程度差异明显,并形成了以北京市、天津市为中心的高集聚度区域,各节点城市集聚程度整体表现为从中心城市到京津冀城市群外围由高到低的趋势。根据测算的城市集聚度指数的大小将京津冀城市分为三种类型:高集聚度城市、中等集聚度城市以及低集聚度城市。北京市和天津市处于第一类,唐山市、石家庄市、邯郸市、保定市、沧州市和廊坊市属于第二类,邢台市、张家口市、秦皇岛市、承德市以及衡水市属于低集聚度城市。城市集聚度空间差异明显,北京市和天津市城市集聚度水平远高于河北地区各市。最后,运用指标衡量和曲线模拟相结合方法,验证城市集聚“S”曲线分布特征。中心城市集聚度、扩散度以及城市群集聚度和分散度的数据表明,2014年以后北京市作为城市群中心城市的对外扩散能力提高;就城市群整体而言,2013年以后,集聚度提高,分散度下降。Logistic曲线拟合结果证实“S”曲线存在,且京津冀城市人口为18581325人时,城市集聚度增长出现拐点,城市集聚度由增长趋势转为下降趋势。本研究从理论上阐明城市集聚“S”曲线阶段性分布特征和土地成本对城市集聚的过滤效应。实证中,采用曲线拟合证实“S”曲线分布特征,运用VAR模型揭示不同集聚度城市土地成本过滤效应传导力的差别,并使用静态面板回归方法检验土地成本对产业集聚和城市集聚效益的过滤效应。期望理论探索和实证检验得出的结论对今后城市群内部土地差异化利用以及城市空间治理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