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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伊始,中国政府便展开了对日本战争罪犯的接收和处置工作。面对罪大恶极的日本战犯,新中国政府并没有将其处以极刑,而是创造性地决定对其进行改造。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新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方针和政策,以人道主义的方式对待战犯,以“惩罚管制与思想改造相结合、劳动生产与政治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战犯进行改造,成功地改造了日本战犯。对大部分战犯免于起诉,分批特赦,释放回国;对少数战犯进行起诉,判处最高二十年有期徒刑,并依改造情况提前释放。新中国政府对日本战犯的改造,不仅令其坦白了罪行,更使他们成为了推动中日友好和平的中坚力量。结束改造的战犯回到日本,绝大多数毕生致力于中日友好和平事业。新中国政府对日本战犯的改造,在国际战犯改造史上书写了光辉的一笔,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深远的现实影响。对战犯进行界定和处置,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才步入正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发起侵略战争的日本,理所当然地受到了盟国的审判和惩罚。日本侵略中国长达十四年之久,在中国的土地上犯下了累累罪行。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具备了改造战犯的一系列条件,出于捍卫国家主权、改善中日关系等种种考虑,中国政府决定对日本战犯进行改造。1950年7月,新中国政府将日本投降后被苏联带回境内的日本战犯引渡回国,与苏联举行了正式交接仪式。新中国政府将从苏联引渡回来的日本战犯关押在抚顺战犯管理所,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和看守制度,确保日本战犯在关押期间不出现任何状况,为顺利改造提供了保障。新中国政府用人道主义原则对待战犯,为他们提供相当于高级干部标准的伙食、整洁舒适的监舍环境、完善的医疗保障、丰富的文体活动等,使战犯在押期间受到了良好的待遇,为更好地改造日本战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改造措施方面,新中国政府采取了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相结合的方针。思想改造方面,注重对他们进行反对帝国主义教育、反对战争教育,并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和毛泽东思想教育战犯,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劳动改造方面,战犯管理所组织战犯进行力所能及的劳动,其中包括种植蔬菜、养殖家禽、烧制砖瓦等,劳动改造不仅使战犯管理所自给自足,更使战犯了解了劳动的意义,培养了他们热爱劳动、尊重劳动的习惯。除了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新中国政府还对日本战犯展开了社会教育,组织他们到全国各地参观,亲见新中国建设的辉煌成就。社会教育在战犯中引起极大反响,对战犯的改造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1954年开始,新中国政府组成了侦讯工作团,对日本战犯展开侦讯工作。日本战犯在侦讯期间坦白了罪行,并不同程度地进行了悔罪。随后,新中国成立特别军事法庭,决定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其中罪行较轻的大部分日本战犯免于起诉,分三批释放回国。只有45名日本战犯接受了审判,判有不同程度的有期徒刑,后也逐步获得提前释放。回国后的日本战犯,组成中国归还者联络会,终生为中日友好和平奔走呼号。新中国政府对日本战犯的改造之所以取得成功,符合了正义终将战胜非正义的历史规律,并且与中国传统文化中“仁”的精神有着很大关系。同时,战犯改造工作者的献身精神,也是战犯改造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新中国政府改造日本战犯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面对问题要有勇于创新的精神;科学的决策需要从长远利益出发,顾全大局;发扬思想政治教育的优势和忠于事业、乐于奉献的精神。新中国政府成功改造日本战犯,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创造了“震撼世界的奇迹”,促进中日关系逐步缓和,在国际上树立了改造战犯的典范,在世界范围内树立了新中国的伟大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