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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能源短缺问题日益显现,并且变得越来越严峻。而煤炭资源是我国的主体能源,是我国能源安全的基石,节约煤炭资源对于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显得尤为重要。我国人口众多,能源资源相对不足,即便是我国主体能源-煤炭资源的人均剩余可采储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58.6%。由于现阶段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经济结构调整进展缓慢、一些高煤耗行业发展较快,使我国单位GDP煤炭消耗量比世界平均水平高出许多。同时,一些煤矿开采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在开采煤炭时浪费严重,煤炭回采率低。而现行的煤炭资源监管部门存在着管理分散、职能交叉、管理弱化和地方保护等现象,使得在煤炭开采和利用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现象严重。由此可见,若不采取有效措施,我国煤炭供应能力将捉襟见肘,甚至会出现煤炭资源保障危机。因此应该对煤炭资源进行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但是,如何开展煤炭资源审计?这是当前煤炭资源审计工作必须研究探索的重要课题,也是今后煤炭资源审计工作深化和发展的方向。但是目前未发现有国内外的学者进行这方面的研究和探索,也未发现有关研究煤炭资源审计的相关文献。本文正是以此为背景,在可持续发展观的指导下,在借鉴国内外相关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煤炭资源开采和利用的现状,提出了以煤炭资源受托责任为基础来开展煤研究炭资源审计的研究思想。通过分析煤炭资源相关的受托责任主体及其职责,推导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的审计目标,然后根据煤炭资源审计目标设计出一套切实可行的煤炭资源管理审计评价指标。通过构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的管理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对宏观上负责煤炭资源开采和利用的管理部门做出综合评价,从而提高煤炭资源政府管理部门的管理水平。从微观上,可以对煤炭资源开采和利用部门的开采和利用情况作出综合评价,从而提高他们的煤炭利用效率和效果,节约煤炭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总之,通过煤炭资源审计可以达到节约煤炭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的目的。最后,本文对如何加强和促进煤炭资源审计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本文的研究结论能对发展我国的煤炭资源审计工作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