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加入WTO以来,专利标准纠纷不断,DVD案件、思科诉华为案件、英特尔诉东进案件……一系列重大案件提醒我们关注专利标准化带来的垄断问题。而在世纪之初发生的微软垄断案中,微软并没有因为它的操作系统垄断地位被强制拆分。由此引发人们思考:是反垄断的淡化还是反垄断法应对新形势的必要调整。本文的研究由此而来。
本文的核心问题是,专利标准化时代,ICT产业的反垄断政策应作何调整。围绕这个问题的回答,产生五个创新点:
1、阐述了专利标准化垄断相较于知识产权垄断的独特之处。标准垄断企业收取的“垄断租”将远远超过其作为专利权人本应该获得的利益界限。过于强大的垄断力量是专利标准化垄断的实质。
2、将利益平衡机制引入反垄断法,认为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已经上升到主要层面,主张反垄断的利益平衡机制应更多地从宏观角度考虑对外经济贸易中国家利益的保障。
3、主张建立以保护技术创新为首要目标的ICT产业反垄断政策目标体系。在ICT产业,保护技术创新就是在保护竞争,通过技术创新带动其他反垄断政策目标的实现,并有效地平抑知识产权法和反垄断法之间的冲突。
4、详细分析了专利标准化可能导致的垄断问题,并指出我国《反垄断法》在面对这些问题时的无奈。从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三个方面详细说明了ICT产业反垄断政策应该如何做出调整。
5、总结了ICT产业反垄断政策调整的整体趋势:
其一,“力度不均”。ICT产业反垄断政策对三种垄断行为的规制力度是不一样的,与传统反垄断法规制的重心同样不一致;
其二,“纵横颠倒”,指的是传统反垄断法更加重视横向规制而非纵向规制。而ICT产业反垄断政策却恰好相反,更加重视纵向规制而非横向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