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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事实证明信息披露是公司治理的决定性因素之一,而公司治理框架又直接影响着信息披露的要求、内容和质量。一般而言信息披露受内部和外部两种制度制约。外部制度就是国家和有关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各种规定;内部制度是公司治理对信息披露的各种制度要求,这些要求在信息披露的内容、时间、详细程度等各方面可能与信息披露的外部制度一致,也可能不完全一致,但无论如何公司的信息披露存在着边界。通常外部边界由信息披露的外部制度即法律法规来决定,内部边界则由公司治理框架来决定。可以看到在许多国家公司的信息披露不仅限于法律法规的要求,有不少公司的大量信息是基于公司治理的目的而自愿披露的。因此公司治理中的信息披露具有内外两种制度的约束和动力。实践也证明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公司治理的成败。一个强有力的信息披露制度是对公司进行监督的典型特征,是股东具有行使表决权能力的关键。资本股票市场活跃国家的经验表明,信息披露也是影响公司行为和保护潜在投资者利益的有力工具,强有力的披露制度有助于吸引资金维持对资本市场的信心。股东和潜在投资者需要得到定期的,可靠的,可比的,足够详细的信息,从而使他们能对经理层是否称职做出评价。股票的价值评估关系到股东的决策。信息短缺会影响市场的效率,增加资本成本,并导致资源配置不当。鉴于信息披露的重要作用世界各国在其公司治理原则或研究报告中对信息披露均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以保证公司的有效治理。财务会计信息在公司治理中的角色被定位为——在有关控制机制中使用对外报告的财务会计数据,以提高治理的效率,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业绩。这种治理效能的发挥,在现代公司制下是通过与资本市场股价信息来完成的。因为若市场足够有效的话,那么通过股价可以识别出经理人的操控性盈余行为;与此相似,会计指标则可以滤去各种非经济因素施予股价的异常影响。而这种治理效能的有效发挥还依赖于国别之间不同的审计体制、法律环境、对企业活动的政治干预等诸多因素。本文的内容结构安排如下:第一章导论,从近几年中外著名公司会计丑闻背景入手,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基础提出问题,点明研究目的及意义,并进行国内外文献研究的综述与分析,找出切入点即联系公司治理理论进行会计信息披露的专题研究。第二章首先分析了会计信息技术属性,然后从不同产权状态下会计信息具备的经济属性予以阐述,得出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应该满足三方面属性——公开透明性、公益性、客观准确性;随即运用历史文献研究法归纳了西方和我国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变迁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