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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对于电视媒体文化责任的探讨已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然而在当今极其复杂多变的媒介环境下,再度研究却有着更为深刻的现实意义。一方面,这源于电视媒体在市场化改革进程中出现文化责任严重缺失的现实病症;另一方面,也归因于现存的理论研究成果大多侧重于学理层面上的探讨而对于电视媒体文化责任具体实施路径的研究却十分匮乏。因此,本文将理论层面上的探究与现实问题的个案分析相结合,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来再次探析这一亟待解决的严峻问题。
本文第一章,首先对电视媒体文化责任的内涵进行理论界定,明确阐释电视媒体所应承担并履行的具体文化职责。列举了电视媒体在履行文化责任过程中出现的“弱智化”倾向、“媚俗化”倾向以及电视媒体人文关怀缺失等具体不良现状,在此基础上深刻地分析了造成电视媒体文化责任缺失病症的根本原因;第二章,针对上述电视媒体文化责任缺失的症候所在,具体阐述电视媒体如何切实地承担起文化职责的实现路径和方法;第三章,论述电视媒体在实施文化责任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即电视媒体雅俗文化之间以及文化责任与经济效益之间的辩证关系。
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其一,就电视媒体文化责任的探讨,本文没有局限于对其文化责任缺失的不良病症进行无休止的谩骂,而是根据其外在表象来分析隐藏在其背后的深刻原因;其二,本文将“内容为王”、收视率、电视从业者队伍建设这三个内在因素与知识分子这一外在因素相结合,较为详尽地探讨了电视媒体履行文化职责的具体措施;其三,本文通过传播学的重要传播要素(传播者、传播媒介、受众三方面)来创新性解读“内容为王”的精神实质;其四,本文客观地解读了对电视媒体文化责任实施起到至关重要的因素“收视率”。总而言之,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力争创新,期许为电视媒体文化责任的履行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