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建国后,中国的教育督导工作经历了建立—沉寂—重建—发展的曲折过程,教育督导室发挥其“督政督学”本职职能一直是个难题。一方面,各级政府一直强调要重视教育,但教育督导室发现各地政府落实教育政策时力度差异极大;另一方面由于教育督导专项立法的严重滞后,使得县(区)域教育督导工作严重滞后于教育的发展。针对这种现状,十七大提出了“优先发展教育”、“加大教育财政投入”等政策,教育督导工作又成为了政府、教育督导专家、教育行政部门的一个热门话题。本文通过采取实地考查、访谈及文献检索等手段,研究了中国教育督导工作机制的发展历史、运行现状、存在问题及其成因,研究了国内外学者在教育督导工作机制研究方面的学术成果,总结并提出县(区)域教育督导工作机制创新的现实必要。其次,本文根据“内因是基础,外因是条件”这一哲学辨证思维,通过引用赫伯特.西蒙、克里斯.阿吉里斯、沃伦.本尼斯等的基础管理理论进行分析,归纳出:在中国现行官制体系中,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是一对矛盾体,不能将官员视为“理性经济人”,因此,要以制度约束人,建立权力制衡的协调工作机制。本文从县(区)域督导室本位出发,紧紧围绕督导室“督政督学”两大基本职能,以“协调好教育督导室与相关关键部门关系,整合教育资源”为目标,针对县(区)域教育督导工作机制发展的症结,提出创建“双循环”县(区)域教育督导假想工作机制。本工作机制以提升县(区)域教育督导室的行政地位为前提,建构“区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教育督导室”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教育督导室—办学机构”“双循环”管理闭环,同时建立起联席会议制度、教育通报制度、教育督导专业队伍建设等辅助机制,形成一个新型的、较为完整的县(区)域教育督导工作机制。最后,本文运用这一假想机制,在广州市及至广东省内进行了例证分析和推广价值论证,旨在推动县(区)政府履行公共教育职能,推进县(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实现区域教育公平,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