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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独特的制度性规定与适用原则是我国司法界的创新。但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现行的调解制度出现了一些与现代社会不相适应之处,其功能和价值没能得到充分的体现,理论界也对法院调解制度的改革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方案。本文通过对法院调解制度的分析以及对各国调解制度和相关理论的研究,试图对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改革提供立法建议。本文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为概述,分别介绍了法院调解制度的沿革与发展,对法院调解的性质、价值取向及其功能进行了分析。笔者认为,中国的调解制度的形成有着其浓厚的文化背景和社会基础,虽然它以扼杀和轻视人的权利为价值取向,但它对调节人际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同时指出我国法院调解制度是世界民事诉讼法上的首创及其在立法上经历的几个阶段。通过对法院调解性质、价值取向的分析,指出了法院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节约诉讼成本,提高司法效率;维护利益平衡,实现司法公正;积累司法经验,促进法律完善等功能。通过以上分析和评价,使我们能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法院调解的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完善法院调解制度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基础。 48<WP=54>第二部分为世界各国法院调解制度简介。通过对德国、美国、日本、我国的香港、台湾地区法院调解(和解)制度的简要介绍,使我们能够对世界现行调解制度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同时通过上述几国法院调解模式与我国现行法院调解模式进行分析对比,使我们认识到虽然各国在法院调解的具体做法和规则上存在差异,但法院调解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解决纠纷所普遍采取的手段。第三部分为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现状与困境。笔者通过对我国法院调解制度运行现状的实证主义分析,对法院调解制度在过去的纠纷解决中所起到的作用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指出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经历了一个曲线式的发展过程;分析了影响法院调解制度发挥职能的两大因素,既社会变革因素和制度本身因素。通过以上研究,笔者认为,仅依靠审判方式改革及法院自身的努力,无法改变法院调解制度目前所面临的困境,只能通过对制度性建设的研究和对程序法的修改,才能够进一步发挥法院调解应有的作用。第四部分为法院调解制度学说分析及改革建议。此部分主要是对理论界和实务界所提出的一些观点进行了比较分析,通过对“取消说”、“改革加强说”和“调审分离说”的介绍并辅以一定的分析评价,使我们从每一种观点中都能够得到一定的启发,为作者完成对立法建议的思考有一定的帮助。通过前面的介绍、分析和评价,笔者对法院调解制度有了 49<WP=55>更为深刻的认识,经过认真思考,从保障当事人处分权的角度出发,在结构设计、组织调整以及制度完善等几个方面提出了立法的建议及法院工作改革的思路。第五部分为结语。笔者着重指出了一项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与现代社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之间的关系,指出了法院调解制度在我国的法治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意义,也认识到了法院调解如何适应利益的重分与规则的重建是我们所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