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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农村的大批集体土地被征用,村级集体得到了大量的征地补偿费。面对由实物资产转换成货币资产后形成的庞大村级集体资金,如何进行有效处置,不仅是各地政府面临的棘手问题,也是各地村级集体组织所要解决的迫切难题。本研究以宁波市江北区处置农村集体资产的实例为主,结合对杭州、金华、无锡等地的考察结果进行分析,提出了对农村集体资产(主要是征地补偿费)的处置顺序,以及股份合作制改革的策略。江北区农村集体资产的有关数据表明,近年来江北区村级征地补偿资金大量增加,农村集体资产总量增长迅速,村级可用资金收入逐年递增,集体经济对社会的贡献显著增大,集体经济股份分红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新亮点。而对农民和基层干部进行的有关村集体资产处置的心态调查结果表明,农民对依靠集体经济解决其基本生活保障的信任度较低,对村集体经济的处置要求呈现多样性,约2/5的农民要求分掉集体资产,约1/5的农民认为应该搞股份制。而对于村干部而言,则出现了分掉集体资产、发展集体经济和缓步发展集体经济三种倾向,其心态与村集体经济的实力密切相关。面对这样的农民和基层干部的心态,在实践中应该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借鉴各地经验,探索出适合当地实际的农村集体资产处置方法。农村集体资产(主要是征地补偿费)的处置顺序如下:首先是发放安置补助费,这是对失地农民的一种有限的补助;其次是建立以养老保障为主的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为失地农民缴纳养老保障金:再次是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在完成上述两项基本保障失地农民生活的前提下,对剩余的集体资产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这是最终处置农村集体资产的有效形式。从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实践看,目前江北区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两个方面,一个是与其他地方相同的共性问题,另一个是江北区自身存在的个性问题。共性问题体现在:一是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尚未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既承担着发展集体经济,又承担着社区公共管理的职能;既不是企业和事业法人,也不是社团法人。二是模糊的产权关系尚未根本转变。只量化了实实在在的收益分配权和名义上的所有权,并不是终极财产所有权,股权的所有权仍归集体,没有明晰股东完备的产权关系。三是运作管理沿袭原有行政管理模式。在经营管理上,仍遵循农村熟人社会原则,管理封闭,很难引进经营人才。个性问题表现为:一是运行管理机制封闭,主要是没有建立股权流转机制。二是发展空间受制约,主要是可利用的土地资源有限。三是后续的完善迟缓,主要是撤村建居(社区)工作未能跟上而带来各种矛盾。面对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提出了深化改革的四个方向:一是推进股权流转,规范股权管理,赋予股东完备的个人产权,二是推进资产重组,创新经营模式,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入股自愿与转股自由相结合、经营收益与经营风险相统一;三是不断完善管理体制,研究建立相应的配套机制和更为缜密的内部管理体制,推进集体经济发展;四是探索退出机制,对无经营性收入、不再具有继续承担股份经济合作社职责和功能的,要实施退出机制。同时,还阐述了资产权属核定范围、股权有偿转让、社区公共服务职能相对分离、改革过渡扶植政策等深化改革的政策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