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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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方式在我国开展已有十余年的时间,因其灵活、高效等特点在商事活动中的应用愈加广泛,为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思路。随着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应收账款质押相关制度不断修订,但由于其法律关系的嵌套性,针对其效力问题的争议及各方主体的利益平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进而导致该制度所带来的优势不能最大化。理论和实务中,仍存在着登记生效主义与形式审查逻辑错配、对第三债务人效力、质权人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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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方式在我国开展已有十余年的时间,因其灵活、高效等特点在商事活动中的应用愈加广泛,为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思路。随着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应收账款质押相关制度不断修订,但由于其法律关系的嵌套性,针对其效力问题的争议及各方主体的利益平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进而导致该制度所带来的优势不能最大化。理论和实务中,仍存在着登记生效主义与形式审查逻辑错配、对第三债务人效力、质权人对出质标的控制权、与债权让与规则的相互准用等方面缺失规范的现状,也使得在司法裁量中针对类似情形缺少公认的权威依据与统一的参照。所以,需基于对现有法律规定的理解,结合学界理论与司法实践,分析现行质押制度的情况,为市场环境中的资金流转与业务开展提供理论规范和制度指引,切实体现应收账款质押之于中小企业融资的积极作用。本文包含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总结及阐述有关应收账款质押的理论概念及其发展,介绍应收账款的语源、适格的出质标的范围等,并对于收费权、将来应收账款等在实践上具有一定争议的特殊权利类型进行分析讨论。同时,在理论介绍的基础上,阐述应收账款质押对于不同经济主体及资金链灵活流转的积极意义。第二部分:介绍应收账款质押的自身效力。首先论述我国法律规制下应收账款质押的生效要件及具体操作流程,其次结合不同法律体系下应收账款质押的设立公示要件,重点分析了公示方法的规制及法效果选择,探讨我国应收账款质押设立并生效的规范思路。第三部分:探讨应收账款质押中对债务人的效力问题,分析通知要件之于债务人的作用及债务人相关权利的保护,通过法律逻辑分析统合债权质押和转让的相似性和实践思路,同时借鉴债权让与的原则分析应收账款质押情况下债务人抗辩权、抵销权的适用等。第四部分:分析应收账款质押的对内效力,即质权实现问题。分析我国应收账款质权的一般实现方式,基于法律规定和具体司法实践,说明常规实现方式的适用空间和操作局限,论述质权人对于次债务人直接收取债权模式的合理性。同时,思考特殊情况下应收账款质权的实现路径,例如嵌套的两个债务履行期限错配、出质标的被再次转让后如何行使质权等情形,完善应收账款质押对内效力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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