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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市化程度的不断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得到了空前发展。城市公共汽车做为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程度和健康水平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出行,关系到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2004年,国务院转发了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自此,城市公共交通如何健康快速发展、政府在其中应该怎样定位等问题,就成为相关研究机构和政府部门急需解决的问题。
本文以连云港市城市公共汽车为例,从分析城市公共汽车的概念、特点等基础问题入手,确定了城市公共汽车属于准公共物品的基本属性,并结合连云港市城市公共汽车现状,提出了目前存在的问题。为了解决存在的问题,首先从管理主体结构探讨开始,分别对政府现有的职能和缺陷、市场机制的运用和不足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并研究了政府和新公共管理主体的关系,为合理确定政府角色打下基础。其次是利用“他山之石”,综合分析了国内相关城市以及有关国家、地区城市公共汽车发展现状和经验,以此为政府的合理定位提供借鉴。最后针对连云港市自身特点,提出了政府在促进城市公共汽车发展方面的路径和对策等,合理确定了现阶段政府的职能,同时对政府今后的定位进行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