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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的进步,刑讯逼供这一违法的讯问手段已经逐步退出了历史的舞台。作为心理强制讯问模式下最常见的讯问策略之一,欺骗性讯问策略开始广泛被运用于实践中。欺骗性讯问策略是指侦查人员通过虚构、隐瞒与案件相关的事实真相或使犯罪嫌疑人产生错误认识等方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并以此得到犯罪嫌疑人有罪供述的讯问策略。欺骗性讯问策略的运用,使得侦查人员获取口供变得更为轻松便捷,但随之带来的隐患却层出不穷。美国作为讯问实践发展较快的国家之一,一直饱受这一问题的困扰。1931年威克沙姆调查委员会的一份报告让美国的讯问模式从身体强制(即通过刑讯逼供等方式进行讯问)讯问模式开始逐步过渡到心理强制讯问模式。为了更快获得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美国警方开始在讯问过程中,大肆运用欺骗性的讯问策略,在美国警察学院编著的官方教材中更是直截了当地推荐侦查人员在讯问实践中使用带有“欺骗”色彩的讯问策略。1讯问模式的转变在短时间内缓解了美国的冤假错案问题,但却并未使之销声匿迹,在欺骗性讯问策略的主导下美国的冤假错案反而有越演越烈之势。1989年DNA技术的兴起更使得这一饱受争议的讯问策略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因为欺骗性讯问策略不仅会引起冤假错案,更易导致虚假供述的产生。近年来,我国的冤假错案也呈现出高发态势,为了有效的抑制这一问题,我国开始完善法律漏洞、逐步规范讯问的过程与方式。不难看出,新《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对讯问中的刑讯逼供问题有了较为严格的约束。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欺骗性讯问问题,在新《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却有待考量。现在国内多数学者关注的焦点仍旧聚集于讯问过程中的刑讯逼供问题,却往往忽略了欺骗性讯问带来的风险与后果。因此,为避免我国重蹈美国等发达国家的覆辙,为了更好的寻求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中的平衡点,笔者认为研究心理强制视角下的欺骗性讯问问题迫在眉睫。本文基本内容如下:第一部分:简要梳理现有研究欺骗性讯问及心理强制问题的文献的研究方向与研究内容,分析此类文献在研究内容及方向上的问题与缺陷。并通过简要分析心理强制模式下欺骗性讯问所引发的问题及研究该问题的价值,凸显本文的研究意义。第二部分:简要概括和梳理心理强制及欺骗性讯问的基本概念,包括:心理强制的概念、心理强制的具体表现形式、欺骗性讯问的概念、欺骗性讯问的类型等,借此明确心理强制讯问模式与欺骗性讯问的关系。第三部分:概述美国欺骗性讯问的历史沿革与发展,通过反思美国因欺骗性讯问引发的问题及后果,寻找我国心理强制时代已经或可能因欺骗性讯问策略发生的问题。第四部分:分析欺骗性讯问的利弊,明确其存在的价值。第五部分:通过对比分析国内外的法律对欺骗性讯问的临界点,寻求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中的平衡点,厘清我国欺骗性讯问策略的界限。第六部分:理论制度在实践中的运行离不开法律制度的保障,笔者将结合上述内容的理论分析,通过构建相关的制度结构,保障欺骗性讯问策略在讯问实践中的合理运用与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