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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当前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资产证券化作为激活存量资产、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金融创新工具,对金融企业化解不良资产、实体企业扩展融资渠道具有重要作用。我国资产证券化起步于2005年,经过多年试点发展,资产证券化市场运营稳健。与此同时,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结构化融资工具,其产品设计相对复杂,参与主体众多,如何制定标准化的会计准则对于完善信息披露、强化风险管控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采用规范研究方法,综合运用比较、归纳、演绎、举例等具体方法,研究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发起机构对于基础资产转移终止确认、会计计量以及特殊目的实体合并三个关键问题的会计处理。本文内容可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资产证券化会计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并介绍国内外研究现状。第二部分对国内外资产证券化相关会计理论、处理方法及准则规范路径进行归纳梳理,提出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改进思路,介绍不同终止确认原则下的会计计量方法,分析控制概念演进下特殊目的实体合并规范路径。第三部分着重分析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实务中的会计处理方式以及我国现行会计准则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金融资产转移终止确认问题,本文从其决策流程出发,由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企业资产证券化两方面分析发起机构在实务中的会计选择,指出后续涉入法下风险报酬转移判断缺乏约束性,而控制无论从内容还是作用上均不符合证券化业务实质,此外监管机构的干预进一步影响了会计信息质量;对于特殊目的实体合并问题,本文则重点论述了单一的企业合并模型运用于特殊目的实体的实用性,并分析其在实务操作中的难度。最后,本文针对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会计处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相关会计准则的改进提出建议。本文的主要创新点有:第一,金融资产转移终止确认方面,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论述各终止确认原则的优缺点,结合FASB和IASB改进相关准则的尝试以及我国证券化实务中应用情况,提出了以控制为基础,结合风险报酬转移判断的终止确认方法;第二,在特殊目的实体合并方面,从控制概念的变迁出发,揭示实质性控制如何体现在特殊目的实体合并判断之中,并以应用指南为基础,借鉴国外准则规范,尝试提出“主要责任人”测试程序,以提高合并准则应用于特殊目的实体的可操作性。本文的主要不足有两点,一是本文主要以大型商业银行及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无法完整把握资产证券化相关会计处理在我国整体的应用情况;二是由于笔者金融及法律知识相对薄弱,对于复杂的金融工具设计以及协议安排如何影响发起机构的会计处理未能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