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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伦理问题一直作为教育领域中的热点问题乃至社会问题呈现在教师群体以及公众的视野当中。进入二十一世纪,一方面,教师专业发展呈加速态势,作为其核心内容之一的专业伦理也逐步引起国内诸多学者的关注;另一方面,范跑跑事件、有偿家教问题、虐童问题等诸多关涉教师伦理的现象引起社会的广泛讨论,“师德滑坡”是社会与公众对教师伦理的社会定位。如何提高教师专业的服务质量、重构教师的专业尊严、维护教师的专业地位、重塑教师的专业形象成为当今教育领域值得探讨的话题。本文正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之下展开的。全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首先介绍了问题提出的背景与缘起;其次介绍了本文的选题意义;接着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了文献综述;在文献综述基础之上,提出本文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最后对本文的核心概念进行了界定。第二部分为“我国中小学教师专业伦理精神的反思”。共包含两个维度(1)实践的教师专业伦理精神反思,本文认为教师专业在实践中弥漫着一种自利精神;(2)规范的教师专业伦理精神反思,本文指出了以关爱为核心的传统教师伦理精神,并分析其“不合时宜”,在此基础之上对我国中小学的师德规范进行了反思。在反思的基础之上展开全文的第三部分。第三部分为“我国中小学教师专业伦理精神的重构”。首先提出我国中小学教师专业伦理精神包括专业自律精神和公共服务精神,其次从基于文化共性的港台教师专业伦理精神、基于政府重视的法律与政策支持、基于社会与媒体舆论的推动、基于世界潮流的引导四个方面分析我国中小学教师专业伦理精神重构的可能性。第四部分为“教师专业伦理精神指导下的相关内容修订”。(1)在教师专业伦理精神的指导下修订中小学教师专业伦理规范;(2)制定方面,借鉴香港经验,认为可以实现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成立由主要教育团体自下而上选举产生的代表作为主体的教师专业伦理统筹机构,并配以相应制度保障逐步过渡到完全的教师专业自治;(3)对《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的法律修订提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