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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6)》的实施,我国对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相关法律法规日趋完善。近年来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数量迅速增长。但是,我国有关监管部门及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均未对股份支付成本费用的估值计量模型进行详细规定,导致在实务中存在许多分歧,而限制性股票的估值方法则是实务操作分歧最为严重的领域之一。虽然证监会在其会计监管通讯中多次提及这一问题,但这种软约束并没能缩小实务界在估值方法选用上的差异。限制性股票激励实务操作中的两种主流估值方法在估值逻辑、实操复杂程度上存在较大差异,这些差异导致的成本差异将直接影响企业利润。本文首先考察了不同估值方法对企业利润的影响程度,通过定量分析发现,与市价法相比,使用B-S模型估值将显著提升公司净利润水平,公司管理层将很有可能通过这一环节进行报表粉饰。接下来本文以2009-2017年以来我国上市公司单独发布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作为研究样本,从公司治理角度,探究了管理层权力对估值模型选择的影响,并研究了初始业绩表现、大股东监督及外部审计质量对管理层选择估值模型的调节作用。通过实证回归发现,管理层权力越大的公司在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更偏好使用B-S模型。激励前公司的初始业绩表现越差将加大管理层选择B-S模型的可能。大股东在估值模型选择的问题上对管理层起到的监督作用有限,而质量较高的外部审计能够限制管理层选择B-S模型进行估值。进一步检验发现,使用B-S模型估值的方案在公告日前后获得短期的市场反应更好,但其公司后续的股价崩盘风险也更高。本文的贡献在于量化了两种主要估值方法之间的成本差异水平及该差异对公司利润的影响程度。与以往股权激励相关研究多为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的整体研究不同,本文单独聚焦于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设计过程中的具体管理层行为,并首次从激励成本角度进行管理层自利行为的研究,对以往研究结果作出了进一步补充。随着限制性股票逐渐成为我国上市公司主要激励方式,本文的实证研究结果具有一定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