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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是我国行政机关中最小的单位,是维护基层群众权利最基本的行政组织。而乡镇公务员是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得以良好运行的齿轮,是向农村地区提供公共服务的直接现实主体。他们在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所体现的服务能力、服务态度、服务水平影响着基层政府服务能力的提高和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当前,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进步,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普遍地提高。与此同时,人民群众对于公共服务的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乡镇政府的日常行政事务较多,而且涉及多个领域,加之乡镇公务员公共服务精神方面的缺失,使得各种不良行政行为出现。服务意识相对淡薄、民本思想有待提高、功利思想相对严重、处理事务缺乏公平等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这恰巧是合理构建服务型乡镇政府最应该重视的一方面。因此,在建设基层服务型政府的背景下,在日常行政工作有序运行中,呼吁乡镇公务员的公共服务精神,培育服务于民、关心于民、沟通于民的公共服务精神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运用唯物辩证法、文献研究法等研究方法,对乡镇公务员公共服务精神进行系统研究。第一部分,本文对有关公共服务精神的理论进行分析,为系统研究乡镇政府工作人员的服务精神打下理论根基。第二部分,在基础理论阐述的条件上,总结相关学者的不同观点,针对乡镇公务员这一研究对象,概括出乡镇公务员、公共服务精神的概念和内涵。重点论述在新时期培育公共服务精神的必要性。第三部分,在肯定我国乡镇干部做出良好表率的基础上,针对部分乡镇公务员服务精神缺失的现状,重点分析现象背后产生的本质原因。第四部分,从伦理学、政治学等学科出发,在建设和谐发展新农村的背景下,提出培育乡镇公务员公共服务精神的有效措施。本文主要从公共考核指标体系建设、扎根基层的公仆意识、公共行政激励机制、公共行政人格教育、行政监督问责制度、乡镇行政文化建设等六个方面来重点分析培育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