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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前身是城市信用社,1995年,经国务院批准在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城市商业银行,拉开了中国城市商业银行改革与发展的序幕。经过15年多的锤炼,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已成为中国银行业继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之后的“第三梯队”。在监管政策的引领推动、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城市商业银行自我奋斗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城市商业银行正在阔步迈向发展的大道上。从中国金融业的“定时炸弹”到成为银行体系中最生机勃勃的群体之一,中国城市商业银行必定将在中国金融发展上留下鲜活的一笔。2003年4月,中国银监会成立后,对城市商业银行的监管进入了一个新时期。2004年,银监会公布《加强监管,促进城市商业银行的改革与发展》的报告。该报告提出:当前以及今后几年城市商业银行的主要发展方向为重组改造和联合。监管层的指引给了城市商业银行很大的信心。从此,城市商业银行重组改造、跨区域发展、资本市场上市的曲折道路轰轰烈烈展开。随后,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提出了“阳光普照”的概念,即在审慎监管的基础上,大力支持城市商业银行的跨区域发展。城市商业银行所取得的这些阶段性成果,是公共努力的结果,而其中的监管作用非常重要。从监管政策的角度看,主要体现在化风险、推改革和促发展三个方面。在发展过程中,城市商业银行也面临着资产规模小、历史包袱沉重、同业竞争激烈、公司治理能力较弱等问题。通过明确市场定位、确立发展战略、坚持做优做好、注重人才的引进和资金的注入和改变金融创新方式等有力手段,城市商业银行的未来一定会更加美好。本文认真总结了中国城市商业银行十五年来改革与发展的历程和存在的现状并进行具体分析,并坚持理论与案例相结合、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希望能对我们尤其是中国城市商业银行的银行家们产生一定的指导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