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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知识产权战略适应信息时代的国际化要求,将“创新”作为一种国家战略,“自主创新”当然对我国创新型国家的建设、科技水平的提高、企业的迅猛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强调“自主创新”并不排除对已经存在的他人专利权的强制许可使用。强制许可制度是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中,实现知识产权利益平衡原则的重要手段和体现。强制许可的价值表现在能够激励个体进行技术创新活动,并且保障技术创新成果的推广与应用,符合专利制度建立的目的。但从中国专利制度实行以来,截止目前专利强制许可事例仍处于零状态。这种专利强制许可在中国零事例的事实,难免引起人们的困惑:是中国现实的经济领域中不存在应用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情形;还是中国的经济实体没有掌握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不能有意识地运用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亦或是目前中国的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本身存在问题,难以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运用。而企业是实施专利的主导力量,也应是申请专利强制许可的主力军,是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主体,本文通过对企业申请强制许可的准备阶段、申请阶段、审批阶段、救济阶段的研究,提出对中国专利强制实施许可制度的立法建议,以期帮助中国企业更好的运用专利强制许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