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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问题的研究始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初的日本,而国内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才刚刚起步。本文拟从四个部分探讨身心与书法审美关系进行,即本体论、身心论、语言论与风格论。并且在阐明书法中身心合一如何可能以及书法的实现性品格基础上,解开千古之谜——为什么最佳的书法作品都是书家的手稿和信件。书法本体论是第一部分。这主要包含三个方面,一、书法中的“象思维”存在着两个最基本特征——“无形之相”与“无声之音”。前者从形意的角度,沟通了书法与宇宙万事万物间的对应关系;后者从空间艺术韵律化的角度,呈现了书家如何在一挥而就中实现其艺术生命之本真。二者构成了书法艺术的本质;二、这一本质特征的形成过程。笔者经考证发现,隶书在西汉初期就已成熟,从而实现了书法由技艺向艺术的转化;三、探讨书法创作中的潜意识问题,回答为什么手稿《兰亭序》和《祭侄文稿》是中国书法史上两件最伟大的作品。这一部分主要形而上角度解决身心合一的可能性问题。第二部分是身心论,主要论证身心与书法艺术的关系,即解决书法中身心合一的现实性问题。这是身心问题的核心,也是本文的主体内容。我们认为,性和气构成书家客体之身与主观之心的动力与中介,也就是说,身心问题是在身-性-气-心的过程中展开的。由于儒、道的逻辑起点不同,故在身心修炼上各有路径,前者是道德功夫论,后者是自然功夫论。就气而言,儒家的终极关怀是仁,其气为道德精神之气;而道家立足于生命本真,以赤子之心为旨归,最终达到与“天地精神相往来”的境界,其气为宇宙真元之气。它们构成了书法艺术的两面:要么落实于道,是为自然气化论:要么落实于儒,是为道德精神论。二者最终在实践中达到了内在的统一。第三部分是书法语言论。结合书法实践,我们意识到,书家之身的一静一动皆源于对空间的领悟,其中身之有节奏的运动中所使用的肢体语言,可以使我们更加真切地体悟到书家在创作、鉴赏中身心所表现出来的内在节奏感。这种节奏感最终成为书法中“有意味的形式”的根源。而书法之笔势、书势、墨法与章法既同身心相关,又和书家的生活起居、生活境遇、人生态度以及人生品位等有着内在联系,因此,书法艺术的审美意蕴就在于书家生命的本真。风格论是最后一部分。书法史上任何一种风格的形成,都与书家的个性、情感、学养有密切的联系。同时,不同风格间又存在着相互渗透。身心合一最终落实于书法艺术的审美风格。书法的审美风格就是书家的个性、人格和艺术修养等诸方面的综合体现。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书法艺术不仅仅是主体身心的表现,而是主体身心的实现,是一种人生的超越与精神的自由。只有在身心合一的基础上,才能实现书家的生命超越与审美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