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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秋季,山东、广东、海南和宁夏四省区率先实施高中新课程改革,至今,中国大陆各省份已全部进入高中新课程改革。与此同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也同步试行。2008年1月,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各地要加快建设在国家指导下由各省份组织实施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切实做到可信可用,逐步发挥其对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管理和监控,对高中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客观评价,以及为高校招生选拔提供参考依据的作用。”由此,原意义上的高中毕业会考将逐步走向终结,承载新课程改革理念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2012全面推行。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理论体系和破解实践难题成为当务之急,恰当定位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又是解决理论和实践问题的关键。本论文就此问题展开论述,以期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恰当定位。本文通过对考试等相关概念的解读,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界定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在教育部领导下,由专业考试机构依法实施的国家考试,它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为依据,旨在全面反映高中学生高中各学科所达到的学业水平,为实现国家高中教育质量监控提供可靠信息,同时也为其他利益相关人提供相应服务。该定义是普通高中学水平考试定位研究的假设和方向。分析各省实施现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定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功能定位迷失、测量学性质定位混乱、级别定位模糊不清。这些问题主要源于我国独特的考选文化,控制包办、高度集权的行政性考试制度以及高中毕业会考和高考的实践影响。通过理论分析和他国相关教育考试制度借鉴,本研究对普通高中学水平考试定位建议是:功能定位是“一试多用,一主多辅”,核心功能是为实现国家高中教育质量监控提供可靠信息,辅助功能是为学校、学生、课程开发者等利益相关人提供相应服务;测量学性质定位是标准参照考试,制定统一考试标准、采用绝对评分法是实现标准参照考试的关键;考试级别定位是国家取向,而实现路径应该是国家决策、专业考试机构实施、三级管理。通过对宁夏、江苏和河南三省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定位的案例分析,更进一步论证了本研究结论的合理性。随着我国教育改革逐步深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由现在实然的省级考试过渡到国家指导下分省实施的国家考试并走向应然的国家统一考试有望成为其发展趋势。本研究开系统研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定位之先河,由于本人研究能力有限,加之国外一手资料收集困难,所以本研究尚存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