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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缩小城乡差距,改善居民的生存条件,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的进程,迁村并居项目便被提上日程。近年来,迁村并居项目也越来越多的受到各地政府的青睐,不仅改善了居民的生存条件,还为城市建设提供了用地支持。但迁村并居是否具有普适性,是否与被拆迁地区的具体情况相符合,是否被当地的村民所理解和接受;另外,在其推进的过程中,由于迁村并居涉及到众多宅基地房屋拆除的问题,但是现今法律并没有给出非常明确的规定,这便使得迁村并居在某些方面无法可依;最后,农民的房屋是农民得以安身立命的地方,是农民重要的财产,是受法律严格保护的,如果不顾农民的个人情感和相应法律的规定,“为拆迁而拆迁”鲁莽行事,势必会引起村民的误解和抵抗,甚至导致乡村社会秩序的混乱。所以作为拆迁村庄的主要负责人——村干部,需要采取怎样的行动策略来动员村民同意并支持拆迁实现拆迁的目标呢?研究发现,为了完成迁村并居的任务,村干部在拆迁的不同阶段,针对不同的拆迁主体分别采取了多样化的行动策略。拆迁任务下达阶段,村干部针对上级领导的行动策略主要是攀亲戚、拉关系、请客吃饭和叙旧,通过这种方式不仅使自己顺利当选还使得镇政府领导愿意帮助自己在村委召开动员会议,从而扩大迁村并居在村中的影响,并借领导权威把拆迁工作分摊给其他村两委成员,使自己“抽身”;为了动员村民拆迁,村干部发放拆迁明白纸,并且在宣传的过程中通过突出拆迁的奖励政策、刻意回避村民关心的问题的方式来吸引村民拆迁。拆迁工作开展阶段,村干部首先从自己家开始并动员党员、干部带头拆迁;其次通过宣传扩大影响促使低保、五保户家庭自愿拆迁;随后针对村中那些各家居住条件不一,因为各种因素对拆迁持观望态度的村民,村干部则采取抓典型、做宣传的行动策略;最后,针对村中的拆迁困难户村干部则软硬兼施,采取拉关系、送礼、给予补偿、办理低保等方式,最后逐一击破拆迁障碍,完成拆迁目标。村干部生活的乡村社会场域是其行动策略产生的根本,其所处乡村社会场域中的特定位置上所拥有的资本,为其在开展实践活动中采取何种行动策略提供了基础和保障。另外,村干部作为国家基层政府意图的传达者和村民利益诉求的表达者,其扮演的双重角色身份,加之思想和行为上对政治结构和人情伦理关系的依赖成为其行动策略产生的惯习;最后,在实施拆迁的具体阶段村干部基于不同房屋类型的被拆迁户,借助于自身的资本状况采取相应的行动策略,完成拆迁任务。相比于以往研究,本研究中村干部一味的追求完成拆迁目标,具体实施拆迁的过程中既唯上又唯下,两方都要顾及,两方都不敢得罪,使自己处于左右为难的尴尬境地,导致之后拆迁改造中矛盾频现;另外,村干部只是对个别有利用价值的家庭和拆迁困难户实行补偿,并利用自身权利为少数村民谋利,直接损害了其他大多数村民的利益,不利于乡村社会的公平。对此,如何规范迁村并居中村干部的行为也是值得我们进一步深刻反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