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是被害人学的重要内容之一,该制度以保护刑事被害人利益为出发点,期望通过对那些因犯罪被害而陷入困境但又无法从犯罪人那里得到合理赔偿,也没有获得其他形式的合理援助的被害人给予国家补偿,来帮助他们度过难关,避免出现人道主义危机,最终达到增强被害人对生活的希望,恢复被害人和受其影响的一般公众对国家法治秩序的信心的目的。本文从该制度最基本的概念入手,着重分析了我国现阶段在刑事被害人补偿问题上的不足,阐明了在我国建立该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对我国构建该制度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力求在博采众长的基础上实现与中国客观实际的结合。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基本概念。首先,通过对被害人一词的来源以及学者对被害人所下定义的综合考察,笔者认为,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法中所称的被害人,是指合法权益遭受刑事犯罪行为侵害的自然人。其次,给出了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的概念,即国家对遭受特定犯罪侵害后生活陷入困境或者精神极度痛苦的被害人,在其无法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合理的赔偿或补偿时,由国家按照法定程序给予相应形式的补偿的制度。最后,论述了国家补偿与国家赔偿的区别。第二部分:我国在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方面的现状。笔者认为,我国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无法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并且不能对精神损害给予赔偿,弊端明显;民政救济则没有明确法律可以遵循,具体操作中存在着随意性太大、补偿不公平的问题;而最近兴起的司法救助则由于救助数额过低,缺乏普遍性等缺陷,也不能合理保障被害人的权益。第三部分:我国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本部分包括两方面内容:首先,从保护人权、控制犯罪、刑事法律现代化等三个方面论述了在我国建立该制度的必要性;其次,从民众意识、理论研究、客观实践、借鉴外国、经济实力等方面分析了我国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可行性。第四部分:构建我国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立法设想。本部分从立法模式和名称、基本原则、对象范围、形式与金额、裁定机构、资金来源和管理、申请限制等七个方面对我国构建该制度提出了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