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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腐败”又称“隐性腐败”、“非典型性腐败”、“消极腐败”,是腐败欲不断拓展其生存空间、规避风险而衍生出的新型的腐败方式。在国内,亚腐败更多的被视为思想作风问题,是一种钻政策空子,打“擦边球”行为。而在国际上,“亚腐败”被看成是一种违法行为。本人认为,亚腐败是指与公务员职权相关的一切责任意识淡薄,怠慢公众义务,以权谋私,有损其职业形象,且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危害,但尚未触犯刑律无需为其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具有麻醉性能强、安全系数高、渗透范围广、隐匿程度深等特征。亚腐败天生具备腐败的因子,因此,注重对亚腐败现象的研究,不仅关系到对腐败现象滋生原因、演变规律和主要特点的深刻把握,而且关系到反腐败对象和目标的精细化确定,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采取了理论分析,文献资料分析,比较分析及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从国内外对亚腐败的研究着手,结合亚腐败的相关理论,分析了亚腐败的特征、危害,并试图从动机、机会及社会反应三个方面分析亚腐败产生的原因。“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结合了国际上公认的廉洁国家北欧,与我国有着相似文化背景的新加坡和香港的基础上,分析本国的国情和现实情况,提出了治理我国公务员亚腐败的对策。本文认为防治亚腐败行为,可以探索建立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不易腐的防治机制。“打铁还需自身硬”,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升道德品格修养、增强法规制度意识,建立公务员不想腐的自律机制;通过完善法纪、改革公务消费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使得公务员无缝隙可钻,建立不能腐的防范机制;通过加大惩处力度,对亚腐败实施零度容忍,建立廉政年金制度,增加亚腐败的机会成本,建立不敢腐的惩戒机制;通过加强反腐职能部门的发现力,优化社会环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引导网络反腐的理性发展,建立不易腐的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