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司并购是资本市场资源配置优化的重要形式,也是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股权分置现象在我国资本市场长期存在着,它破坏了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共同的利益基础,扭曲了资本市场存量资源的整合功能,使中国资本市场丧失了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2005年4月,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志着我国股权分置改革正式启动。股权分置改革,使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理顺了证券市场定价机制,形成新的公司价值评估体系,为完善公司控制权市场外部治理作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文首先对国内外的控制权市场理论和实证研究进行了梳理,并结合我国的国情,吸收了适合我国控制权市场的理论研究成果。然后对我国控制权市场的有效性进行了检验。通过本文的研究得出了以下结论: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市场作为公司外部治理机制在识别、约束(惩戒)低效控制者方面的作用没有得到体现;控制权转移后,新的控制者对上市公司利益侵占行为减少,预示着他们更加关注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是潜在的高效控制者;控制权转移后,目标公司的长期经营绩效得到提高,说明新的控制方强化了对管理层的监督,使之努力工作改善公司的经营绩效。总的来说,后股权分置改革时代,我国上市公司控制权市场的有效性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挥,但公司控制权市场持续有效的发挥作用还需要市场各个方面的建设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