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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目标,是人类社会长期以来梦寐以求的理想,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新世纪新阶段,以胡锦涛为代表的新一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探索中,形成了富有时代特色和中国特色的公平正义思想。胡锦涛公平正义思想秉承马克思恩格斯公平正义思想的基本原则,吸取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有关公平正义思想的合理内核,继承和发扬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的公平正义思想。胡锦涛公平正义思想是中国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思想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胡锦涛明确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创造性提出了以人为本的公平正义观,即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价值取向,并作为科学发展观的价值旨归,强调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强调把提高效率同促进社会公平结合起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力倡建立以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分配公平为基本内涵的社会公正保障体系,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胡锦涛公平正义思想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各个环节相互映照,具有四个明显特征:即价值取向的人民性、内容体系的探索性、实现过程的历史性和理论风格的实践性。它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时期理论创新的重要成果,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它不仅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理论宝库,而且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时期对公平正义理论的新探索和新发展,它提升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升华了对社会主义制度本质要求的认识。它对于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调动广大人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增强广大人民对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信心和中国特色伟大社会主义实践的认同感,具有重要现实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