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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行政民事争议关联的案件,但是由于现行法律与司法解释对此类关联案件应如何审理尚无明确具体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因缺乏法律依据而做法各异,往往出现行政裁判与民事裁判不相一致甚至互为抵触的情形,严重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性。因此,从理论上系统探讨此类关联案件的审理模式就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鉴于此,笔者选择了“行政民事争议关联案件审理模式研究”这一论题进行系统理论阐述。
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系统分析了行政民事争议关联案件的一般理论,明确其概念和特征,并对其进行类型化分析,接着分析行政民事争议关联案件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社会发展、法律规定及司法体制等方面的原因。
第二部分概括介绍和分析了域外国家行政民事争议关联案件的审理模式,主要介绍了英国、美国,法国、德国和日本的三种审理模式,并在对这三种审理模式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出对我国构建此类关联案件审理模式的启示。
第三部分主要对我国现行行政民事争议关联案件的审理方式进行概括分析,并指出其存在的问题。
第四部分概括介绍了我国目前理论界关于行政民事争议关联案件审理模式的理论分歧,并对其进行评析。
第五部分是本文的重点,笔者在进行前述论述的基础上提出构建我国行政民事争议关联案件审理模式的设想。在该部分,笔者首先指出构建我国行政民事争议关联案件审理模式应遵循的原则,接着提出主诉讼吸收关联诉讼和当事人诉讼的审理模式,并对其可行性进行分析,最后详细论述我国行政民事争议关联案件审理模式的程序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