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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宁州①位于江西西北部,系湘鄂赣三省毗邻地区,山高林密,为江西西北门户,战略位置十分重要。明清以来,宁州战祸不断,其中既有所谓“土贼”窃发,也有明末李自成、清初“三藩”之乱及清末太平天国运动等战事,州城数次被破,破坏严重。战乱造成人口剧减、土地荒芜。为改变土旷人稀、赋役征收困难的局面,清初康熙年间地方将招徕移民开垦作为一项基本政策,从而吸引了大批闽粤及本省赣南等地的移民流寓宁州,成为促进地方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战乱记忆与逐渐形成的资源争夺、文化冲突等使土著形成了较为强烈的敌外心理,客观上造成了土著集团与客籍移民族群之间的紧张关系。雍正三年(1725),清廷批准客籍棚民在宁州成立怀远都,编为四都八图八十甲,分插在六乡,使棚民在政策层面上成为宁州地方合法成员。移民群体在宁州存在的合法化及其发展要求与土著对此的反应,成为清代义宁州书院发展的历史背景。宋至明代的宁州书院总体表现与我国古代书院的发展同频,北宋黄庭坚家族的樱桃芝台书院、明代山泉书院等反映了家族势力与官府等在书院建设中重要作用,这一因素在清代得到较好的承续,成为义宁州书院建设中一以贯之的传统。清代义宁州书院高速发展,新建书院数量超过宋元明时期,尤其在晚清时期集中爆发,呈现出城市化与乡村化同步发展,书院治化作用进一步彰显等特征。在这一过程中濂山书院的发展中得到官方的持续支持,书院拥有广泛的民众基础和高度文化认同,位于地方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及长期以来形成的较高社会地位与影响使这成为义宁州的中心书院。清代义宁州以濂山书院为代表的中心书院与遍布各乡都的乡村书院构建了“核心——外围”的格局,发展为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书院群。清代义宁州书院在运行中表现出区域特色,在书院群内部存在普遍的文昌神崇拜是书院世俗化的重要标志,也是科举制度在书院中深刻影响的具体表现,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书院群成员几乎都编纂了书院志,志书的体例、内容与传统教育书院有所不同,诗文、讲义等阙如,代之以公移、捐名、契据、章程等。书院志的实质是档案册簿的事实,反映了晚清时期义宁州书院的现实需要与务实风格。奎光书院、培元书院、梯云书院等数所书院由义宁州所特有的(文)会、(文)季等民间组织演变而成,不同于新建书院,建立在会、季基础上的书院高度重视并保留了会、季时期的考课、宾兴等功能,从而使书院的性质与功能发生转变。“无田即无院也”,教养相资的优良传统在义宁州书院中得到较好贯彻。为建设书院,在地方官员的支持和有效的社会动员下,义宁州书院获得了广泛的的社会捐助,其内容包括田地、银钱及各种物资等,从而保障了书院膏奖、宾兴花红等各类经费的支出。在捐资活动中,议叙政策、捐户进主、肄业资格与从众压力等成为绅民捐赀书院的动力所在。捐户进主的创造性举措,丰富了我国书院祭祀活动的内容,具有鲜明的地域性和时代性。“规制”一词在传统书院语境中主要指书院建筑物的“规模”与“形制’,自1980年代以来,书院研究界创造性地将原主要指建筑物的“书院规制”转换为主要表征“书院功能”与“书院制度”的组成部分,并提出我国书院“教学、祭祀、藏书、学田”四大规制,从而实现了“书院规制”含义的重大转变,具有重要的理论创新意义。从功能与章程所反映的史实来看,考课是清代义宁州书院最普遍、最基本的活动,考课是书院的本质规定,清代义宁州书院几乎都是考课书院,祭祀、学田、藏书等活动均以考课为中心。因此,考课是清代义宁州和清代书院的基本规制。基于对清代义宁州书院考课规制的认识,在书院研究中应形成一种发展性的规制观。道光十九年(1839),客籍士子甘临吉参加濂山书院的甄别考试并被知州录取,嗣后土著以甘氏入籍在后、书院建设在先,要求州宪剥夺其肄业资格,由此引发持续五年之久的濂山书院案。案件经州控、府控、省控,最终在江西巡抚的判决下以甘临吉不准与考书院而告终。伴随着案件的审理与发展,土著集团与移民族群之间的关系越发紧张,案件的最终结果客观上刺激了义宁州书院建设,推动了地方人才培养,同时也加剧了土著与客籍移民之间的对立,书院以其特有的方式参与义宁州社会的发展,成为影响地方社会秩序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