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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经过二十年的发展电子商务不但改变了消费者线下购物的消费习惯,也改变了中国经济的组成结构。这一冲击对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要自身强化,不断革新才能跟得上时代的浪潮。同时,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消费者、经营者、监管者等各角色也照比传统的交易发生了变化。由于电子商务其本身的特点打破了地域和空间的限制,如果有良好的市场环境,在方便消费者的同时,电子商务的经营者也具有了更广泛的经济来源渠道,从而促进经济的良好发展。但如果经营者不守信,侵害消费者权益,且由于电子商务的特点导致消费者求偿难,这样就使消费者望而生畏,长此以往虚拟经济可能就此跌落神坛,具有很强的马太效应。所以在电子商务带来全新时代的同时,消费者的权益也在新的时代有了新的需求,依靠传统民商法下的消费者保护体系是不够的。虽然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但是对于消费者的保护力度仍然不足,我国的电子商务在商业方面已经走到了世界的前列,同时也应当引领世界立法的方向。本文正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电子商务的概念、电子商务中的经营者以及消费者的概念做出了理论上的界定。然后讨论了在当前电子商务的发展对消费者的权益有了怎样新的挑战,论述了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特殊性。第二部分对我国有关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障的立法现状做出了阐述。在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二十年,我国先后调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以应对出现的问题,且于2019年1月1日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但是面对电子商务高速发展的今天,依旧不能完好的维护消费者权益,还有诸多问题有待完善。第三部分参考了国外对于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针对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以及求偿权容易受到侵害的问题,参考了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立法,为我国的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障完善提供参考。第四部分提出了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建议。从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特殊性的角度,提出了有关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以及求偿权的保护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