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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风险及其不确定性己经成为经济运行的一种常态,如何有效地防范、规避、转移和控制各种风险已经成为各个企业(国家)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作为经营和管理风险的保险行业(保险能够以多种方式促进经济活动:它能够促进金融稳定,强化社会保障网络,扩大经济活动范围,并有助于加强有效的风险管理),近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保险公司国际化经营的程度也在不断提高,我国的几大保险巨头(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平安、太保)已先后在国内外上市(挂牌融资)。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保险越发展,保险会计越重要。在国内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之前,同时在国内外上市的公司,必须按照国内国际两套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披露信息,这大大地加大了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本。尤其是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由于国际保险会计准则与国内保险会计准则的差异,造成按两套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报出的净资产和净利润存在巨大差异,这令很多投资者十分费解,保险公司财务报表被形象地称为“黑匣子”,这使我国保险业难以吸收更多的资金。因此,建立一套国际通行的保险会计准则就成为各界人士(包括保险公司管理层、投资分析师、精算师、会计师、律师等)的迫切要求。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积极研究保险合同项目会计准则,我国也积极参与该项目并充分借鉴和吸收其优秀成果来制定国内的保险会计准则。2017年5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以下简称“IASB”或“国际准则理事会”)正式发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保险合同》(IFRS17),将取代之前《国际会计准则第4号——保险合同》(IFRS4),于2021年1月1日生效。IFRS17是针对保险合同的首个真正意义上的国际性会计准则,该准则的发布在全球范围将对保险行业产生重大影响,它将帮助投资者和其他各方面更好地了解保险公司的风险敞口、盈利能力以及财务状况,它将通过增加透明度为金融稳定性提供帮助。本文主要针对IFRS17制定的历程、IFRS17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IFRS17与IFRS4的重要变化、IFRS17对当前我国保险公司的影响进行分析,并进一步探讨了我国保险公司针对这些重要影响可以采取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