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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际上社会老龄化的标准,我国在1999年左右就步入了老龄化的时代,并且老龄化正在一步步的深入,2011年的人口普查显示,我国年龄在65岁以上的人数已经占国家全部人数的8.87%,经济强劲的发展,使医疗卫生条件较以前有了很大进步,人们的预期寿命也比以前延长了。生育水平的降低带来了我国家庭“421”结构的出现,家庭规模由大变小,家庭承受的养老压力大大的增加。随着老年人群的增多,养老问题成为家庭和政府的沉重负担,家庭成员不仅要留出大量的时间来照顾老人,还要提供给老年人物质精神上的满足,政府需要投入更多的财力在养老基础设施的建设上,我国尚不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还无法覆盖所有的老年人群,现有的养老金储备不能满足人们获得更高养老金享有更好的老年生活的期望,使得许多老人仍旧无法安心养老。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受到老龄化的冲击也慢慢的发生改变,人们对机构养老的需求猛增,而我国现有的养老服务供给却相对缺乏,政府设立的养老院和社会其他组织设立的养老机构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养老需要,养老市场供需出现严重的不平衡,如果不能有效的解决社会养老问题就将会引发其他的社会管理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尽快的探索一条新型的解决养老问题的道路。2009年颁布实施了新修改的《保险法》,许可保险公司能够在不动产的某一领域进行投资,为保险资金在不动产方面的投资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撑,同时也打破了之前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单一的局面,政府还出台相关政策支持保险公司投资于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事业。近年来我国保险有较高的发展劲头,保费收入呈现了上扬的趋势,保险资金迅速聚集并形成了较大规模,但是由于科学有效的技术手段缺失,又由于受较少的投资途径的限制,保险公司的资产在时间长短、规模和利率等方面没有和负债合理的匹配,保险资金较长时间以来处于投资收益率低下的境况,这将严重的造成保险公司利润的低增长,因此,急需要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渠道来将大规模的保险金在坚持安全性原则的情况下实现较大幅度的增值。养老地产是一种将养老和房地产相结合的新型复合地产,在开发和经营上都需要巨大的投资规模,并且具有投资期限长、收益稳定的特点,这些特征也符合了寿险资金的性质及投资原则,是实现寿险资金投资渠道多元化的很好的方式。该投资还能缓解寿险资金管理方法不科学造成的资产负债不能够实现合理匹配的问题,能够分散投资带来的风险,使寿险公司投资带来的现金流能够稳定的流入,同时,寿险公司也为养老地产解决了融资规模大的问题,两者实现了有效的契合。本文的写作目的在于通过对我国寿险公司投资养老地产的现状进行研究,并总结出投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结合国外的实践经验给出合理的对策。本文的第一部分首先介绍了文章写作的背景和意义,分别对本文所参考的国、内外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进行分析整理,用结构图和叙述的方式对本文的内容简要的介绍,并说明了文章在研究中采用的三种方法,指出文章的创新点及研究中存在的不足。第二部分对养老地产和寿险资金运用理论进行概述,对养老地产的内涵和寿险公司投资养老地产的特点进行了阐述,并运用社会管理理论、福利经济理论、外部经济理论作为本文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首先分析了寿险资金投资养老地产的作用,然后从投资概况、投资模式、盈利模式等介绍了我国寿险资金投资养老地产的现状,并对我国现有的寿险公司投资的养老地产进行了具体的案例分析,最后从外部环境方面、养老地产的需求方面、寿险公司方面得出我国寿险公司投资养老地产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对美、日、英三国寿险公司投资养老地产的实践进行研究,并得出对我国的启示。第五部分针对寿险公司投资养老地产中的问题在结合国外实践及给我国带来的启示的基础上,针对性的给出了解决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