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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缓慢复苏、发展分化,当前全球治理出现新格局,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引发新的保护主义,不同形式的区域协定在兴起,英国脱欧等事件折射出内顾倾向抬头,全球化面临新的挑战,甚至“逆全球化”的迹象在世界各地蔓延。以WTO为代表的多边主义举步维艰,区域经济一体化日益兴盛,而我国倡导的“一带一路”战略也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潮流下应运而生。“一带一路”战略是中国勇于发出自己的声音,提高话语权,积极面对深刻变化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采取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旨在推进大范围、深层次的区域大合作,共同构建一个利益、命运与责任的共同体。“一带一路”战略表明中国将在未来以更加自信、积极的姿态参与全球治理,为现有全球治理机制中的不足与缺陷提出中国方案。“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将是一个长期、庞大的过程,蕴含无限机遇的同时,也将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一带一路”战略涉及沿线六十多个国家,而各个国家的情况又不一而足、都具有独特性。不可忽略的是沿线国家态度亦不尽相同。如虽然积极响应,但是对“一带一路”的研究与认同参差不齐。尽管国家己经出台战略蓝图,但是缺乏机制的细致规划。目前中国已经与很多国家和地区签署了贸易协定或正商建自贸区,经贸往来愈加频繁,贸易争端亦愈加频繁。而争端解决方式不一,百般复杂,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作为后盾,解除沿线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的后顾之忧,保障“一带一路”实施中所签订和制定规则的正常运行。因此,为落实好“一带一路”战略,保障区域贸易协定有效运行,建立一个各方都能接纳认可且行之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成为“一带一路战略推行的迫切课题。”在此目标下,在此目标下,笔者将文章分成五个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主要通过运用逻辑分析法介绍“一带一路”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选题背景、选题意义以及国内外研究现状等。“一带一路”战略自2013年一经问世,就得到了国内外广泛关注,伴随2017两会的召开,“一带一路”多次被提及,再次成为关注热点。2017年5月,中国发起并主办了第一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再次吸引了全世界目光。2017年,中国最高法院将推进建立“一带一路”争端解决中心。因此,研究“一带一路”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也将具有很大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但对于该选题,也正是由于其新颖性,更多停留在政治层面的交流、学术上的研究,国内外学者研究程度不一,可参考文献不多。第二部分,则是对“一带一路”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概述。以“一带一路”战略为切入点,探寻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含义与特点;立足商务部最新“一带一路”贸易往来数据,阐述建立“一带一路”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必要性,与可能会遇到的挑战。第三部分,则具体展开“一带一路”各成员国贸易争端解决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本文主要从管辖权冲突、程序规则冲突、政治等风险的干扰以及高端复合型人才紧缺这四个方面,依据数据、实例具体阐述,当然,在贸易争端解决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包括但并不局限于这几方面。第四部分,则将对目前主要代表性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进行比较分析,并从中寻找可借鉴之处。在区域性争端解决机制上选取了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行比较分析;而在全球性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上则对WTO争端解决机制与国际仲裁进行比较分析。而不论是对区域性争端解决机制还是全球性争端解决机制进行比较分析,并不是全面比较,而是有选择性、有针对性的比较。第五部分,将立足前文,探讨“一带一路”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路径选择。从宏观角度,将遵循尊重沿线国家法律传统,注重与其他争端解决机制的协调,分阶段、分步骤的构建灵活多样、自主选择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总体思路;在具体建设上,要明确排除性管辖,防止管辖冲突;设立专门争端解决中心,负责相关事事务;运用政治、外交以及调解、仲裁多元化方式手段解决争端;并加大人才的培养、引进、储备力度,解决人才紧缺困境。“一带一路”的前景是十分广阔的,但唯有以机制的建立,“一带一路”才能走的更稳,更远。建设“一带一路”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将是“一带一路”战略向前迈进的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