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打破电网公司垄断经营局面,引入市场化的竞争,提高发电侧市场与售电侧市场之间的信息交回效率,国务院于2015年3月15日颁布了《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标志着新一轮电力市场化改革正式开始。此次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这意味着售电市场由电网公司垄断经营的局面将在未来被打破,售电市场将形成多市场主体相互竞争的局面。作为售电市场中重要的参与者,售电公司将迎来巨大的机遇与挑战。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电力市场的改革进程以及售电市场和售电公司的相关概况,并以产品差异化理论作为课题研究的理论依据,论证了售电公司通过构建差异化的产品及服务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可行性。本文的结论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售电市场是同质化程度很高的市场,需要通过差异化的产品及服务保持自身企业的竞争力;其次对售电公司来说,在构建差异化的产品的时候需要重视一下几点问题:一是合理的市场细分及精准的市场定位,将是售电公司构建差异化产品的基础;二是只有不断的对产品及服务进行升级及创新,正确引导用户的需求,才能让自身保持持续的市场竞争力;三是未来的售电公司将具有很强的服务属性,要以提升客户价值为目的,增强用户与企业之间的黏性,实现企业及用户之间双赢的局面;最后,通过构建差异化的产品构建可以让售电公司在高度同质化的售电市场中获得一定的企业竞争力。目前,我国的售电市场仍然处于由电网公司垄断的状态,虽然售电市场正在逐步放开,但是电网公司仍然处于市场的主导地位,短期内这种地位难以被撼动。因此售电公司若要在售电市场谋得一定的市场份额,就得充分把握国家政策,挖掘新的市场利润点,把有限的企业资源投放到适合本企业发展的市场领域中,并争取在该领域中获得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