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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国家自18世纪开始,历经数百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不断推进社区矫正的成熟和完善,最终确立了这一制度在刑罚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对世界各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就中国而言,社区矫正则无异于一个“舶来品”,因为它是与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狱政改革相伴而生的,是民主意识、人道观念、教育刑思想以及刑罚经济化原则等现代行刑理念的产物,中国并不具有孕育、催生它的天然环境。社区矫正在我国至今尚处于理论上探索、实践中试点的起步阶段。尽管变革传统的监禁刑、发展新兴的社区矫正是顺应行刑人道化、经济化和社会化的理性选择,但毋庸置疑,“本土化”是关乎社区矫正在中国兴衰成败的一个根本问题。
社区矫正本土化初探,涉及准确界定、合理立论和科学建构三个主要层面,换言之,即“什么是社区矫正的本土化”、“为什么要进行社区矫正的本土化”以及“如何实现社区矫正的本土化”。对概念的准确界定是合理立论的基础,而这二者又是科学建构的前提,三者存在层层推进的依存关系。全面阐释社区矫正的内涵,辨析本土化与国际化、法律移植的异同,是准确界定相关概念的必要条件;对监禁刑和社区矫正的深刻分析,尤其是前者的弊端与后者的优势对比,则是形成合理立论的根据;在建构社区矫正本土化的理论大厦时,理念转变、社区建设、机构建设和法制建设乃是四块核心基石。在以上三个层面中,科学建构无疑是重中之重。通篇之中,对社区矫正的价值分析、社区建设的城乡论衡、机构设置和法制建设的构想等问题的提出与阐述,值得深思和探究。
社区矫正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特殊的历史文化背景决定了中国不能照搬照抄西方模式,唯有以现代行刑理念为指导,顺应国际潮流,在充分利用本国法制资源的同时,积极借鉴西方先进经验,才能促进理论与实践的不断革新,为社区矫正的本土化奠定基础,铺平道路,使之沿着法制轨道逐步走向文明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