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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随着人类活动对地球环境的影响在广度和深度上不断加强,人地矛盾不断凸显,全球及区域土地安全格局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严峻的资源与环境矛盾导致当前混乱的区域空间开发秩序。本文尝试从空间适宜性评价角度出发,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对区域进行适宜性评价分区。研究各分区的土地利用特点,探讨在空间适宜性分区框架下土地利用模式特点,主要对建设用地及基本农田进行配置研究,以求区域空间格局优化,达到土地资源合理利用。通过研究得到了以下结论:
(1)以冀东山地丘陵区典型县域卢龙县为研究对象,以栅格数据为基本研究单元,将空间适宜性评价模型纳入到分区方法中,从农业发展适宜度、城镇建设适宜度、生态环境适宜度三个方面建立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并考虑到不同因子的量化标准,借助ARCGIS空间分析,评价了划分的栅格单元对于三类土地利用方式的适宜程度。
(2)根据空间适宜性评价结果,运用三维空间分区方法,贯彻主体功能区思想,共划分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四类主体功能区。分区结果显示优化开发区集中在西南部中心城区所在区域,此处城镇发展适宜度较为适中,但单项因子中人口密度、城镇工矿用地比例过高,不适于继续高强度的产业投入。重点开发区的城镇发展适宜性评价结果高于优化开发区,虽然也有较高的农业生产适宜性,但综合其交通便捷度、中心城镇影响程度等单项因子优势明显。禁止开发区划分结果与生态环境适宜性评价结果匹配程度较高,生态环境适宜性较低的区域不易于进行其他生产建设,应划为禁止开发区。农业发展适宜性较高的区域对应划分为限制建设区,主要集中在卢龙县中部区域。
(3)研究空间适宜性评价分区内的土地利用模式的分异性。视DUHP(开发[landdevelopment(D)]、利用[landuse(U)]、整治[landharness(H)]、保护[landprotection(P)])为土地利用的四个不同侧面。优化开发战略下适宜的组合模式为U-H-D-P,重点开发战略下为D-U-H-P,限制开发战略下为H-P-U-D,而在禁止开发战略下为P-H-U-D,根据不同的优先度组合模式建立分配模型,将建设用地、基本农田的预测量进行分配。
(4)运用回归预测法、标准法、部门预测法相结合的方法,分城镇工矿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交通水利及特殊用地对目标年建设用地需求总量进行预测。然后依据空间适宜性评价结果对建设用地总量进行数量与空间位置的布局。开发潜力较高,开发约束适中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县域西南部,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为3863.14hm2。开发潜力较高,开发约束较低的区域集中在县域东南部,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为1331.87hm2。开发潜力适中,开发约束适中的区域主要集中在县域中部,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为5085.16hm2。开发潜力较低,开发约束较高的区域集中在县域东北部,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为2028.86hm2。
(5)根据卢龙县一定数量人口对粮食的需求,计算县域内基本农田需求量,结合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约束性指标,确定基本农田数量为36800.26hm2;根据空间适宜性评价结果,对卢龙县基本农田布局进行优化研究。县域西南部的卢龙镇、石门镇优化开发区面积较大,2020年基本农田面积4422.00hm2。东南部的刘田各庄镇重点开发区面积较大,2020年基本农田面积3149.87hrn2。中部的下寨乡、双望镇、木井乡、蛤泊乡、潘庄镇、印庄乡限制建设区面积较大,2020年基本农田面积18382.38hm2。北部的刘家营乡、燕河营镇、陈官屯乡禁止建设区面积较大,2020年基本农田面积9499.14h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