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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社会的基本公平和正义恒然是政府公共政策选择的首要价值理念,也是其合法性和正当性的来源。如果一个社会存在着明显的差距,那显然是不符合公平正义的,理性的政府就必然会通过改革和改变公共政策来缩小这种差距。这种差距在文化建设领域同样存在,并且呈现出不断扩大的态势,这使得一些地区、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和一部分人群的基本文化权益得不到保障。近些年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越来越成为政府关注的焦点问题,同时为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云南省是一个典型的多民族边疆省份,对云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进行研究,一方面能促进云南省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另一方面对边疆民族地区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具有一定的参考借鉴意义。本文从文化的概念入手,逐步归纳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内涵和外延,进而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进行阐述。通过规范研究的方法对基本公共文化均等化进行详细归纳和研究,主要回答应不应该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好不好的问题,通过分析推论出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是我国政府必须履行的职责。通过对云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实证研究发现,尽管云南省基本公共文化建设取得一些成效,但由于受历史、文化、观念、自然地理等因素的制约,总体来说云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均等化水平还很低,主要表现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城乡差距、区域差距、不同人群差距巨大。在此基础,进一步探析了云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研究问题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为推进云南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提供具有可行性的建议和措施,这也是研究的价值和意义所在。基于这样的出发点,文章从机制和措施两个层面提出了一系列对策建议。在机制层面,主要是加强立法和相关政策法规建设;建立多部门公共文化建设协调机制: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投入机制;推进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主体多元化的共治机制;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绩效评估机制。在措施层面,主要从发展云南经济、增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文化基础设施、标准化实施、推进数字化、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