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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着眼于加快推进现代化、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出的一项历史任务,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是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神来之笔,是惠及亿万农民的民心工程。重视“三农”问题,是我们党和政府一贯的战略思想。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强调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党和政府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发展,提出“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制定和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采取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更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快了农业和农村发展。改善农民的生活。但是,由于各种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尤其是农村基础设施、农村义务教育和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依然十分落后。目前我国农村的整体落后与公共产品供给的低水平有着密切的关系,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低水平是由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系的缺失造成的。因此,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研究和探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建设问题,对于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认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具有核心地位,而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存在的低效率和不公平问题,其根源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改革的滞后。在深刻分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现状后,得出我们应该加强供给机制的创新以解决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存在的问题,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建设提供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径建议。本文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引言。第二部分公共产品的基本理论。在公共产品理论的基础上对农村公共产品进行清晰界定。第三部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及其历史演进,分析了人民公社时期和家庭承包责任制时期、现阶段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第四部分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现状及供给制度存在的问题。第五部分创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本文研究的现实意义体现在试图建立一个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和管理民主为目标,给予农民国民待遇、提高供给效率与公平为指导,较为完善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