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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建设在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的同时,也应当清醒认识到,存在一些社会问题,其中主要问题之一就是价格总水平持续上涨,通胀压力明显。这一方面要求价格主管部门加强价格管理,严格开展价格行政执法,通过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价格秩序稳定。另一方面,伴随着我国法治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公民法制意识、权利意识逐渐增强,这必然对价格行政执法行为提出更高要求,要求价格主管部门严格依法行政,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这两方面的共同要求,促使价格行政执法主体必须认真思考如何直面价格行政执法风险这一主题。本文通过对价格行政执法现状分析,指出价格行政主体应当高度重视价格行政执法风险的客观存在性,加以认真对待。通过本文分析,笔者认为,一方面,应当把行政执法风险作为一个独立法律概念,上升到行政法学理论的高度,进行系统研究,以期丰富行政法理论,并且起到对行政立法及行政执法实践的指导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对价格行政执法风险的系统论述,启发人们对在绝大数商品和服务为市场自主定价的新形势下,如何依法开展价格行政执法,有效监管价格行为的一些思考,为广大价检系统工作者在实践中如何防范价格行政执法风险,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参考依据。本文突出强调应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价格行政执法风险防范目的是提高价格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风险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树立起行政执法主体与行政相对人法律平等的理念。面对当前诸多价格监管难题,与时俱进,充分发挥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提高价格行政执法水平,保护好自身合法权利,维护好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通过本文的研究,抛砖引玉,希望能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