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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国股票市场中机构投资者的研究由来已久,随着机构投资者种类和其投资目的的演变和发展,越来越多的研究试图将机构投资者进行分类,探讨某一特定种类机构投资者的行为及其对投资标的和市场的作用情况。本文试图研究指数型基金这一特殊的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对其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业绩的哪些指标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在传统理论中,指数型基金被认为是“懒惰的投资者”,其投资行为跟踪指数并试图获得市场正常的报酬率。近年来,在美国等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中,无论是学者还是基金管理人,都认为指数型基金不再是简单的跟踪指数而忽略对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管理,而是积极主动地影响了所投资公司的治理和经营管理。随着指数型基金在我国资本市场中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现象也表明指数型基金可能通过某些方式参与了公司治理,影响了公司业绩。如2008年东方航空拟向新加坡航空等合格投资者增发股票,股东嘉实沪深300指数型基金联合融通基金等明确表示反对该决议的通过,最终股东大会否决了增发事项。我们选取了 2010年6月至2016年6月的中国股票市场数据,以各期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中排名“末尾”的50只股票和中证500指数成分股中排名“前端”的50只股票为样本,选定“股票是否被包含在中证500指数中”这一虚拟变量为工具变量,研究指数型基金持股对上市公司某些状态的影响。在选取工具变量时,我们考虑到:(1)在一定规模范围内,股票被包含在具体指数中,受指数制定和重置规则的影响,而不受到市场及公司具体管理和经营行为的影响;(2)沪深300指数和中证500指数之间的“衔接”关系使得“股票被包含在中证500指数中”与指数型基金持股比重之间存在相关关系。通过工具变量法的替代及对面板数据的回归,我们认为,指数型基金持股对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推动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和通过影响经理层持股从而削弱代理问题方面;在经营业绩层面,由于不同公司所处行业不同、所处的经营周期不同,指数型基金可能很难全面地掌握并向积极的方向影响公司的具体业绩指标,在金融投资、研发支出、资产周转能力、股利分配、现金流量等方面均未发现一致性影响,仅在几个普遍适用的主要财务指标上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产生了影响,包括:利润指标、资产负债率等;在探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否受到指数型基金持股的影响时,我们选取了薪酬总体及其子类作为研究对象,未发现薪酬情况受到指数型基金持股的改变。我们进一步从定性的角度尝试分析产生上述关系的可能原因,包括:(1)指数型基金通过代理投票权实际参与了公司的治理和经营管理;(2)指数型基的持股作为一种信息传递给其他投资者,促成了其他投资者的投资和对公司的管理;(3)指数型基金的管理者通过某种方式直接影响公司经理层等的决策,通过经理层等有利的管理增加指数型基金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