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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企业的社会责任可进行多角度的研究和分析。目前学界已有的研究成果大多集中于企业社会责任中的经济责任分析,所运用的分析方法基本上都是经济学的成本效益分析法。经济学的分析固然重要,但经济分析只能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提供基于企业利益自身考量的经济理由,而不可能提供一个外在于企业自我利益目标的形而上的价值基础。这样的理由和基础,只有通过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伦理分析才能提供。
本文从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产生的背景入手,在对企业社会责任已有研究成果进行梳理的基础上,从应然的层面上界定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内涵,进而揭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伦理基础和伦理性质,并尝试对作为企业社会责任具体表现形式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公共责任,进行具体的伦理分析。本文认为,作为应然要求的企业社会责任之伦理基础,内在于企业与社会的客观关系之中。企业不仅是一个经济主体,更是一个伦理主体。作为伦理关系主体,其赖以存在的合理性的根据和理由,不在于企业的自我发展与自我利益的实现,而在于企业对于其他社会主体责任的担当。企业的社会责任,不是企业可以选择履行或不履行的自由责任,而是企业作为社会主体而存在的应然性的伦理要求。作为企业社会责任具体表现形式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公共责任等,均具有应然的属性和基础。鉴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现实重要性,本文还运用伦理分析的方法,对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若干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