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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国家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的公共管理运动,其本质是为了解决高成本、低效率的问题,主要方式是借助服务外包、非营利组织来引入市场竞争提供公共服务。但随着市场化改革的后期,民营化所带来的一些问题,政府开始反思购买方式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重新审视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强调政府在供给模式中的责任,政府回购成为后民营化改革的趋势。英国是世界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发展最早的国家,且发展相对成熟,经历了1990年代的发展高峰之后,英国民营化已经开始呈下降趋势,政府回购成为民营化发展的新取向。20世纪80年代后期,政府作为“划桨者”而非“掌控者”这种观念依旧是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Bring Delivery of Service Back In-House”即将公共服务回归到政府责任上,将权力收归于自己手中,公共产品的提供重新让渡给政府是回购模式的实质,它是建立在西方国家在经历市场化改革的高峰期后,政府对供给模式发展的反思,对现有问题和危机的处理。这对正在推进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通过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中国而言,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本文通过对国外文献的收集,主要针对英国政府从购买到回购的模式进行了一个回顾和分析,对英国伦敦政府回购公共服务项目的具体案例讨论,以点到面的形式总结了英国政府回购的深层次原因及其对我国的启示。主要采用案例分析和对比的研究方法。利用案例分析研究英国伦敦的两个市政府回购公共服务情况,以及对比我国政府购买到回购模式转变的进程和问题。通过比较中英政府购买的差距,最后结合中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发展情况,提出在效仿西方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适合我国供给模式发展的意见。本文主要是以交易成本理论为理论基础展开的,交易成本理论认为交易成本的变化构成了市场和组织两者之间的选择。组织内部的成本过高时人们往往选择市场机制来实现公共服务的供给,市场费用成本过高时人们选择组织交易内部化来实现公共服务的供给。因而政府回购的直接性原因是市场化危机,其最主要的体现是成本与效益之间的矛盾,其次引发政府对权力以及责任的重现审视。因而我们可以得出三点结论。其一,西方国家政府回购是盲目追崇市场化经济的一种理性而务实的回归;其二,西方国家政府回购作为政府治理的一种方式,是地方政府在风险重重的合同交易中管理市场的一种关键性工具,是伴随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的发展后期一并存在的;其三,在我国,政府购买社会力量公共服务起步较晚,目前正处于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发生变化的阶段,英国的案例经验提醒在推进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应该审视政府责任和改革的公共性,避免盲目推崇,而采取更为理性和务实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