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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农业生产的第一要素,土地的有效供给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保证。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非农建设与农争地的矛盾日益凸显,科学合理的开发整理耕地后备资源,是拓宽我国农业后续发展空间,增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途径。而土地开发整理是一项重新配置土地资源的过程,项目实施会对土地开发整理所在区域的社会、经济以及生态环境产生各种有利或有害的影响,因此,深入分析土地开发整理的区域效应,客观评价土地开发整理产生的预期效益,是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和基础。本论文以吉林省西部地区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为研究背景,选取大安、松原、镇赉三个项目区为研究对象,在对项目区的自然经济条件和土地开发整理现状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系统分析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对项目区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产生的区域效应,并运用多层次模糊综合评价模型,对土地开发整理的综合效益进行了科学合理的评价。本论文是关于土地开发整理区域效应与综合效益评价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具体研究内容及结果如下:(1)对土地开发整理区域的效应及效益评价的相关理论、成果文献进行梳理和总结,形成了问题研究的理论框架。(2)系统分析了土地开发整理的区域效应生态效应方面:在分析土地开发整理引起的土壤、植被、农田、水利等生态因子动态变化的基础上,采用生态经济法估算出大安、松原、镇赉三个项目区土地开发整理后的森林、草地、农田、湿地、水域、荒漠等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总价值分别为34.7×104元/hm2·a、119.07×104元/hm2·a和20.16×104元/hm2·a,其中,湿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增加最大,三个项目区的增加比例分别为:30.70%、70.29%和11.55%,其次为农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增加比例分别为1.36%、-2.20%和3.05%。计算的土地开发整理后的单项服务价值变化比较大的是废物处理、气候调节、水源涵养,各项目区这三个指标的单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增加幅度均在3%以上。三个项目区食物生产功能价值增加幅度分别为0.24×104元/hm2·a、0.13×104元/hm2·a和0.32×104元/hm2·a,除大安项目区增加幅度1.71%外,其余两个项目区均未达到0.5%。整体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变化的地类单一性和单项服务功能的食物生产能力变化不大,说明生态效应方面,项目的单一“增地”目标明显,土地开发整理的综合整治力度不够。经济效应方面:对比分析了土地开发整理前后农业产业结构、农户收入结构以及县域GDP的变化特征,运用灰色关联和协调度模型测算了土地开发整理后农业产业结构的协调状态,结果表明,土地开发整理对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特别是增强农牧互动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效应方面:对比分析了土地开发整理前后区域农业生产条件的变化特征,表明土地开发整理改善了区域农业生产条件,机械作业水平和灌溉面积比例不断提高;运用耕地压力模型对区域土地开发整理引发的人口—耕地—粮食系统变化进行了测算,开发整理后三个项目区的耕地压力系数K值均小于1,且处于不断下降的趋势,表明土地开发整理提高了区域粮食安全的贡献能力;从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流域环境保护与农业面源污染、湿地和草地保护、生态建设等方面,对土地开发整理引发的社会问题进行了公众满意度调查,项目区12个乡镇48个村386户农户的调查结果显示,农户满意度为95.6%。表明土地开发整理得到了公众的支持。(3)客观评价了土地开发整理的综合效益进行在考察分析土地开发整理区域效应的基础上,采用层次分析法构建了吉林省西部地区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效益评价体指标系。并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模型对其综合效益进行了量化评价。结果显示,大安、松原、镇赉项目区土地开发整理后综合效益评价分值分别为85.2分、91.16分、87.26分,项目达到了优等级别,但综合效益评价分值与单项效益评价分值排序不一致,说明综合效益评价对于协调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具有重要作用。(4)综合以上研究结果,从工程管护、利益主体、科学治碱、生产结构调整、生态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土地开发整理效益提升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