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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但与之相伴的是,房价以高于GDP好几个百分点年均增长速率快速上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已明显呈过热趋势,泡沫化倾向明显。鄂尔多斯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西部,近年来依托极其丰富的煤炭资源储量和其它资源,鄂尔多斯市实现了经济快速发展,人均GDP超越香港跃居全国首位。通过资源开发所带来的巨额财富流入房地产市场,使当地房地产市场实现了快速发展。但当地政府未充分履行职能以实现对房地产市场的有效治理。加之当地的人口基数小、住房刚性需求低,造成了当地房地产发展过快、住房投资投机盛行、楼市趋向于崩盘的现象。应该看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治理当中,地方政府承担着非常重要的角色。直接履行着规制和引导地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各项职能。因此只有充分重视地方政府的作用,保证地方政府在地区房地产市场治理中职能履行的效果,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本文首先在借鉴其他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市场治理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同时对本文研究所涉及的政府职能理论、治理理论进行了概括,并明确了如何运用相关理论对本文展开研究。其次,对鄂尔多斯市房地产危机进行了概述,以此为问题展开的前提,通过大量详实的数据对鄂尔多斯市房地产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进而从供给和需求方面解析了当地政府在房地产市场治理中的职能履行不足。最后,在上述基础上,运用政府职能理论和治理理论,对实现鄂尔多斯市房地产市场的有效治理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包括: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并完善配套政策,优化房地产市场土地供给,制定科学的房地产发展规划,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规制,保证有效住房需求得到满足,抑制投资、投机需求,加强房地产金融市场监管,满足社会服务需求,加强治理过程监督等。希望通过此研究,为鄂尔多斯市政府以及同类型地区实现对房地产市场的有效治理提供一定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