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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经济全球化、知识经济、信息技术、危机管理、政治文明等不断冲击着政府运作的客观环境,建立一个能迅速转变职能观念,以“服务、责任、法治”为宗旨的政府已成为人们的普遍共识。不同的政府组织在同样的时代背景与行政环境中,在同样的政治愿景与政治战略下,对社会与公民体现的有效性却不能一概而论,其关键因素是是否具备政府执行力。我国作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政府的重要职能就是必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必须执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其“执行”的职责十分重大。在现实工作中,无论是政府机关对日常事务的执行,还是对政策决策的执行,都对政府有效履行职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针对当前一些政府执行力出现的弱化倾向,2006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这是“执行力”概念第一次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标志着政府“执行力"建设被正式纳入国家治理范畴。本论文内容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我国社会转型期及政府执行力的理论分析,分别介绍了社会转型期和政府执行力的概念及特点。第二部分为我国社会转型期政府执行力的现状,揭示了中国社会转型期政府执行力的现状和提升政府执行力的原因、目的和意义。第三部分为转型期提高我国政府执行力的途径,主要针对中国政府在社会转型期政府执行力的缺失问题,根据中国的实际国情,论述了提升我国政府执行力的途径。本文的核心目标是在根植于本土对西方有关理论进行综合与深化的基础上,通过对政府执行力的研究,并借助社会转型期与执行力的相关性和通过探讨转型期执行力出现的问题,对如何提高政府执行力提出了相关建议,以期对政府改革的实践和理论研究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