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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信物是指在爱情的发展过程中,男女之间互赠的用以表示爱情的凭证的物品.在中国文学史上,互赠爱情信物的传统可谓源远流长。发展到明传奇,已然蔚为大观。在明传奇中,有很多剧作都设置有“男女互赠爱情信物”的情节,用这样的情节来表达主题,塑造人物形象。互赠爱情信物的行为一般发生在男女之间私定终身或是被迫离别时,爱情信物在男女交往中具有了传情达意和凭物相逢的作用,信物互赠和凭物团圆也成为了传奇剧创作尤其是才子佳人剧创作的一种模式被沿袭下来。爱情信物的产生具有比较复杂的文化背景和渊源。原始物神崇拜的群体无意识思维和人们对于吉祥观念的追求,以及宗教巫术思想的残留影响和民俗文化对人们行为的引导作用等,这些因素都在赠送爱情信物行为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到了明传奇中,爱情信物作为传奇剧创作的一种模式存在于剧作家的意识之中,以至于在创作时会不加思索地使用这种模式。除了上述原因之外,还受到当时社会大环境的影响。明代传奇剧作中的爱情信物表现主要就是私定终身与信物互赠,男女离别与凭物重逢,爱情信物在这两种情况下,发挥着它重大的作用。爱情信物一般都是人们身上随身携带的一些小物品、小饰品之类,属于舞台上的小道具。爱情信物的材质构成则主要是金石类,丝织布、珍珠类等。一般都会选择质地较为坚硬,保留时间较长的物品来充当。在赠送信物时,首先提出赠送信物这个行为的,一般都是女子,从这个行为中我们可以看出女子对于爱情的重视。再者,爱情信物也具有性别化倾向。女子赠送的信物多为首饰、手帕等女性用品。男子所赠则多为祖传宝物或是女子相赠的物品。明传奇中的爱情信物除了这些生活化的物品之外,还有一些是具有书生气质的物品,如诗词歌赋等的载体:锦笺、飞丸等等。赠送爱情信物作为一种戏剧模式,它在戏剧主题的表达,情感、欲望和才情的展现方面,以及戏剧中的人物塑造和情节发展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