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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使会计信息无法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误导投资者和相关部门的决策,严重影响了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因此如何限制和约束盈余管理就成为十分迫切和重要的问题。机构投资者作为资本市场中的重要力量,近年来获得了迅猛发展,他们具有强大的信息收集和分析能力,完善的决策体系,可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资产定价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这也是中国证监会和相关部门大力推动机构投资者发展的主要原因。然而理论研究和近十年的资本市场发展均表明,由于持股比例、持股时间、监督成本等特征的不同,机构投资者在参与公司治理发挥监督作用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积极持股的机构投资者能够参与公司治理,承担监督者的责任;消极持股的机构投资者则不具有监督的意愿,采用“用脚投票”的方式,放任企业管理当局的短视行为。本文将以机构投资者持股特征为出发点,重点研究由此引发的机构投资者在抑制盈余管理方面的差异性,并实证检验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之和与盈余管理的非线性关系,在此基础上建立促进机构投资者发挥监督作用、约束盈余管理的有效机制。全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为绪论,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和选题意义、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第二章为相关文献综述,对盈余管理、机构投资者以及二者关系的相关研究进行了梳理和总结;第三章是机构投资者持股特征影响盈余管理的理论分析,运用博弈论的方法,剖析了机构投资者与企业管理当局的博弈过程,确定了持股比例、监督成本等持股特征在约束盈余管理时应满足的理论条件;第四章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实证证实了机构投资者持股差异性对盈余管理的影响,检验了机构投资者持股之和与盈余管理的非线性关系;第五章从机构治理的角度建立了一套盈余管理的约束机制,分析了各约束机制间的作用机理和内在联系,并对约束机制的效果进行了实证检验,提出了完善机构治理的政策建议;第六章是全文的研究结论和展望。本文取得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首先,博弈模型的分析结果表明,机构投资者持股特征的不同,如持股比例、监督成本的不同等将导致其在参与公司治理、监督盈余管理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只有当持股比例高、监督成本低时才会发挥监督作用;其次,在此基础上,采用2002年12月-2008年12月证券投资基金的半年报数据通过因子分析提炼机构投资者的持股集中度、持股周转率以及盈余反应程度三方面特征,并进一步划分为积极持股、消极持股和混合持股三种持股差异性,实证研究发现,积极持股会抑制盈余管理,而消极持股会刺激盈余管理,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之和与盈余管理存在倒U型关系;最终,从机构治理的角度,确立了激励性机制、积极性机制和独立性机制三个约束盈余管理的有效机制。本文的创新之处有以下三点:(1)构建了机构投资者与企业管理当局的博弈模型,通过求解博弈均衡推导出机构投资者约束盈余管理的理论条件。在考虑机构投资者类型的前提下,建立了机构投资者与企业管理当局的博弈模型,深入细致的模拟了博弈双方针对盈余管理的博弈过程。研究发现,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和监督成本是影响机构投资者是否监督盈余管理的重要因素。无论何种类型的机构投资者,当持股比例较低时,均不会选择约束盈余管理;只有当监督成本较低,持股比例较高时,积极型机构投资者才会选择约束盈余管理。在理论上证实了机构投资者持股特征的不同导致其在约束盈余管理的决策选择上存在差异。(2)构建了机构投资者持股差异性以及持股比例之和与盈余管理的多元回归模型,证实了机构投资者积极持股能够约束盈余管理,而消极持股则对盈余管理存在刺激作用,发现了由此导致的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之和与盈余管理之间的倒U型关系。在以往的研究中,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之和对盈余管理的影响作用一直存在矛盾的研究结论,因为持股特征的不同将导致机构投资者的持股差异性,进而影响参与公司治理的意愿。本文通过将理论模型中的持股特征转化为以上市公司为标的的持股差异性,并对其进行有效划分,实证检验了机构投资者持股差异性对盈余管理的不同影响,发现了机构投资者持股之和与盈余管理之间的倒U型关系。(3)从机构治理角度构建了盈余管理约束机制,并阐述了机制间的作用机理和内在联系。本研究从机构治理的角度出发,确定了三个促进机构投资者约束盈余管理的有效机制:激励性约束机制、积极性约束机制和独立性约束机制,分析了各机制之间的内在联系和作用机理,丰富了公司治理的相关研究。研究认为,激励性机制是约束盈余管理的主要机制,能够激发企业中监督者的监督意愿,使其更好的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性约束机制和独立性约束机制是约束盈余管理的两个辅助机制,是监督者发挥作用的平台和传导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