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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领域的现行监管模式为“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在这种模式下信托公司是唯一一个可以跨越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产业市场的金融机构,具有独特的制度优势。而目前金融市场竞争激烈,商业银行要取得突破性发展必须寻求与其它金融机构的合作,打破自身投资领域较为单一的限制,信托公司因其投资领域的广泛正是合作的最佳选择。银信理财业务正是双方合作推出的最为重要的业务之一。这种业务能有效地利用银行和信托公司双方的优势,因而在发展初期表现出强大的市场生命力,但经历了飞速发展阶段后,银信理财业务的风险也逐渐显露,频频发生兑付危机。究其根本原因乃在于银信理财业务自身无法忽视的法律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理财业务法律性质不明、缺乏统一的理财业务市场准入标准、信息披露与风险提示不充分、银行信托责任承担机制的缺失以及对投资者利益保护不到位。正是这些法律风险的存在论证了银信理财业务监管的必要性。但目前我国现行银信理财业务监管法律制度严重不足,法律规定混乱且不全面亟需进一步完善。目前对于银信理财业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金融学、经济学、管理学等领域,法学领域研究较少,且研究范围主要集中在银信理财业务的法律性质、理财业务法律关系各个主体的权利义务、理财业务运行的风险等方面,缺乏以法律角度从整个银信理财业务的流程进行研究的文章。文章结合金融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从法学角度综合法理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税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方面的内容,厘清银信理财业务的内涵与外延,提供进行银信理财业务研究的基本理论支持;厘清银信理财业务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为明确银信理财业务中法律责任的承担提供理论基础,促进银信理财业务主体法律纠纷的有效解决;分析银信理财业务中存在的风险,结合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提出银信理财业务法律监管问题的完善建议,为我国银信理财业务的法律性质完善、责任体系构建、与相关法律的衔接、监管体系的构建等提供可能路径和法律制度供给。研究银信理财业务法律监管问题,明确银信理财业务的法律性质,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针对银信理财业务所面临的法律监管缺陷,提出完善建议,对于银信理财业务的健康有序开展、法律监管体系的建立、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影子银行的监管实践提供有益指导,更好地实现金融业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