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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侯是二十等爵制的最高一级。众多列侯的存在,对西汉社会的发展与演变产生了重要作用和影响。本文将列侯作为一个群体,利用社会学方法,从社会史角度,来分析列侯与西汉社会的内在联系。列侯的地位十分尊显。列侯分为功臣侯、王子侯、外戚恩泽侯。西汉列侯封侯的原因主要有:因功封侯、以身份封侯、以官职封侯、以恩封侯、以技艺封侯、王废为侯。封邑与封户是列侯封授的主要内容,构成列侯的主要经济来源。列侯爵位一般由后子承嗣。列侯封授不看出身,只要达到封侯标准,普通百姓也能封侯。列侯爵位的封授导致其地位上升,列侯爵位的丧失,导致自己及子孙地位迅速下降,这构成了西汉社会阶层流动的主要内容之一。虽然列侯籍贯多为内地郡县,但是并没有绝对的地域限制。封侯没有民族、性别及年龄的限制。侯国分布呈现出侯国集中关东地区,京辅地区一般不封侯国,边郡很少封以侯国,侯国多集中内郡,但也逐步向边郡扩散,一般不封侯国于列侯的家乡等特点。列侯及其子孙,通过“封”、“徙”的政策性移民和自发移民等方式,构成西汉人口地域流动的重要内容之一。西汉权臣都是以列侯出任高官,进而控制朝局的。丞相、大司马、大司徒等部分高官只向列侯开放的制度,有力地保障了列侯对朝局的控制和影响。列侯任官比例的下降,导致西汉朝局的中心,从丞相转向大司马。“免侯一定会免官,免官不一定免侯”的政治现实,也是列侯保持其政治影响力的重要原因之一。列侯爵位可以传承。西汉列侯能传世四代以上者,已经非常稀少。大部分列侯及其子嗣,因为伦理犯罪、政治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犯罪行为而被免爵除国。褫夺列侯爵位,体现了“有罪必罚”、“皇权至上”的法律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百姓利益,有利于社会的相对公平。列侯享有法律特权,可以以列侯爵位,减轻或免除处罚。“同罪不同罚”的现象,也是时常出现。列侯爵位的褫夺,带来两方面的影响。对国家而言,有利于加强君权,减轻中央政府财政负担,相对增加政府收入,限制土地兼并,稳定社会秩序。但也给西汉国家与社会带来消极影响。对列侯及其家人而言,由列侯爵位而带来的一系列政治、经济、法律等特权及享有的尊贵的社会地位,都会因为爵位的褫夺而瞬间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