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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公司开展公益和慈善捐赠是其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方式。我国《公司法》第五条明确了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法律义务,《公益事业捐赠法》也间接肯定了国有公司捐赠的合法性地位。这为国有公司捐赠的正当性奠定了法律基础。国有公司捐赠存在着不同于一般民营企业捐赠的特性,其在捐赠条件、捐赠程序与实体制度方面的要求更为严格,因此应当结合其本身特性有针对性的提出具体法律规制措施。
本文的逻辑思路为:国有公司捐赠是什么?--国有公司捐赠为什么具有正当性?--国有公司捐赠的法律规制现状及配套制度建设如何?--如何从法律层面完善国有公司捐赠?
基于以上思路,本文共分为四大部分:
第一部分采用概念阐述、对比研究、综合分析等方法论述了国有公司捐赠的内涵、特征及法律关系。
第二部分从国有公司社会责任和国有公司捐赠能力两方面论证国有公司捐赠的理论基础。其中,国有公司捐赠能力问题实质上就是国有公司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处分权问题,需结合《企业国有资产法》理清国家和国有公司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权利内容。
第三部分首先概括介绍了《公司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合同法》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国有公司捐赠的法律规制现状,之后对我国境内的跨国企业捐赠制度现状进行了简要概述,在此基础上指出我国国有公司捐赠制度的缺陷。
第四部分提出完善国有公司捐赠的法律建议。主要包括通过立法确立国有公司捐赠的合法地位,明确捐赠应满足的前提条件,转变现有的捐赠模式,完善捐赠决策机制,建立备案与核准机制等内容。本文最终落脚于建议进一步完善《公益事业捐赠法》,使之成为一部真正意义上的规制国有公司捐赠的基本法。